[辽宁省·本溪市·市辖区][公开招标][材料设备][交易公告]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网通办对接改造项目[正在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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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网通办对接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网通办对接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或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benx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XZFCG********002

项目名称: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网通办对接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网通办对接改造项目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功能

数量

1

对接统一身份认证系统

系统通过对接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自然人和法人用户统一注册和单点登录。

1套

2

对接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对接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对接,接收单位开户信息数据,办理后回传结果。实现与市信息中心的接口对接,通过中间库信息中心推送、公示单位开户信息、办件信息的进度和结果

1套

按照辽宁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办理数据同步规范,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数据的上传,对所有历史业务办理数据信息以及用户新申请办理业务数据信息的上传

1套

3

对接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

对接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实现系统业务通过网上政务大厅、移动端、实体大厅评价器、自助终端等渠道进行评价和评价信息的统一上传。

1套

4

对接统一电子印章系统

对接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实现系统应用。

1套

5

对接辽事通APP

对接辽事通app开通业务办理通道,实现业务办理

1套

6

全国公积金微信小程序

改造开通微信公积金小程序在线查询办理异地转移接续

1套

7

对接政务平台数据共享

对接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民政数据

1套

8

二代征信对接改造

采购征信报文报送系统对接人民银行报送数据

1套

对接人行征信报文系统,报送公积金数据及查询征信数据

1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系统开发、系统调优、系统培训、系统上线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24日2021年8月3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或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时间:2021 9 14 8:30 9:00 时(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解密时间:2021 9 14 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递交至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子设备,开标截止时间后按要求完成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三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本溪市房产交易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jiaoyidailichu@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北地支行

账户名称: 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入库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 管理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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