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云南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一中队建设食堂及车库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昆明市]云南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一中队建设食堂及车库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一中队建设食堂及车库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昆发改投资【2018】2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特勤大队一中队车库及食堂改扩建项目,拟建地点位于特勤大队一中队用地范围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车库及食堂等。
2.2 招标范围:
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一中队建设食堂及车库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具体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人发布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总投资:458.84万元
招标规模:*******.75元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消防支队特勤大队一中队
2.6 项目实施时间:
2.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承接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其他: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1(具体数量)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2)投标人需提供近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且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派的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且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级以上职称;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5)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配备要求:施工员至少2名、安全员至少1名、质量员至少1名、造价人员至少1名、资料员至少1名、测量员至少1名,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证书,并具有相关经验,配备的专业应能满足本工程的需要,以上人员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并承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技术专业工程管理人员,不得更换。
(6)企业业绩要求:2018年以来承担过一个类似工程(类似业绩指合同总价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7)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8年以来承担过一个类似工程(类似业绩指合同总价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8)信誉要求:投标人2018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9)行贿犯罪记录档案信息查询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招标人查询第一中标候选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0)其他:
1)拟投入本工程的机具设备要求:出具机具设备表或承诺书,机具设备应能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2)廉政承诺书要求:投标人应出具投标廉政承诺书。
3)云南省外的企业相关要求:在云南省内承揽业务的省外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行业信息报送和监管要求,主动接受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并对其填报的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省外建筑业企业在承揽业务后应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报送相关信息,纳入建筑行业诚信评价管理,关联企业业绩申报。
4)农民工工资发放,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并附相应承诺。
5)承诺书(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进行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8-24 11:16 至 2021-08-3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9-16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本项目启用网上远程开标(即远程在线开标)。按《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到达开标会现场提交文件、解密文件(即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须按《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优化远程网上开标流程的通知》和《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及上述通知中所附的附件要求进行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标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签到、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代理名称:河南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红锦路53号
招标代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楼
招标联系人:马老师
招标代理联系人:李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139*****617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87*****175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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