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陆铁建环保有限公司丙烯腈装置焚烧炉达标项目工艺包及成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兰州中陆铁建环保有限公司丙烯腈装置焚烧炉达标项目工艺包及成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兰州中陆铁建环保有限公司丙烯腈装置焚烧炉达标项目工艺包及成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Z-21044-01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丙烯腈装置焚烧炉达标项目工艺包及成套设备采购
2.招标范围:丙烯腈装置焚烧炉达标项目包括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土建、分析化验等内容。本招标文件仅包含工艺包及成套设备招标。
2.1丙烯腈装置焚烧炉成套技术工艺包。丙烯腈装置焚烧炉主要处理来自丙烯腈装置合成单元、乙腈单元、硫铵单元排出的生产废液以及丙烯腈装置污水收集槽排出的工艺废水以及丙烯腈装置排出的两股氢氰酸废气,同时考虑过渡期丙烯酸废水。为了满足环保要求,需要应用先进的焚烧技术把以上废液废气充分燃烧,低NOx 燃烧技术以防止NOx二次污染,且能合理利用热能回收。工艺包提交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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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与工艺技术相关的设备的设计与供货,具体如下:
2.2.1 设备
界区红线内从废液进界区接口开始至烟囱之间的设备(除烟囱、风机外),由投标人供货,包括废液储存及预处理设备(含700m3废水罐、输送泵等)、废液焚烧炉、燃烧器(含喷枪、烧嘴)、SNCR、余热锅炉及相关附属设备(含蒸汽吹灰器、排污扩容器、取样冷却器、换热器、锅炉给水制备设备、加药设备)、布袋除尘器、脱硫系统设备(含冷却塔、吸收塔、碱液罐、氧化罐及配套泵设备)、SCR系统设备(如需,含热风炉、SCR反应器、催化剂、吹灰器、氨气储罐等)、换热设备由投标人负责。风机、烟囱由招标人负责。
2.2.2 仪表
界区红线内的自控仪表及控制阀门由投标人负责,仪表接线箱和仪表至接线箱的电缆、桥架由投标人负责。接线箱至中控室的电缆、桥架等安装材料由招标人负责。
2.2.3 电气
界区红线内现场动力柜、投标人供货设备的接地板由投标人负责,风机操作柱、静电接地材料、照明材料以及现场的接线、桥架及支撑由招标人负责。风机、泵、动力柜用电由招标人从所在区域配电室直接配送到用电设备,电缆、桥架等安装材料等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提供控制原理。
2.2.4 管道、风道及烟道
界区红线内的所有管道材料,包含管材、管件、工艺阀门、膨胀节、软连接、管道特殊件等,由招标人负责。
界区红线内的所有风道材料,包含管材、管件、工艺阀门、膨胀节、软连接、管道特殊件等,由招标人负责。
界区红线内的所有烟道,包含膨胀节,由投标人负责。
2.2.5 钢结构
界区红线内投标人所供设备及烟道的梯子平台、钢结构由投标人负责,管廊、管道及风道支撑、检修平台爬梯等附件由招标人负责。
2.2.6 其它
2.2.6.1界区红线内的保温材料(设备和管道)、焚烧炉和烟道的耐火材料、防腐涂漆材料、防火涂料等由招标人负责。
2.2.6.2地面及地面以下的土建材料、给排水材料、消防材料、电信相关设备及材料、DCS系统、SIS系统、有毒可燃气体报警器、CEMS系统(含分析小屋),以及相关材料由招标人负责。
2.2.6.3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安装工程由招标人负责,余热锅炉的耐火衬里由投标人在工厂内施工完成,保证其完整性。
2.2.6.4土建专业:界区内所有钢筋混凝土设施(包括设备基础、管墩、管廊管架的基础、包括预埋铁件、预埋地脚螺栓、二次灌浆、防辐射墙内的隔热要求等)由投标人提供相应的设计条件,招标人负责设计、供货和施工。
详细供货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附表1。
2.3投标人安排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配合完成设计,指导现场成套(含专利、专有)设备调试、人员培训、开车指导等技术服务。
2.4设计寿命
装置设计寿命 20 年。检修周期为3年(与主体装置同步检修)。
2.5合同装置处理能力、年操作时间和操作弹性
废水处理能力:正常工况下16t/h;事故工况(Max)17.17t/h
年操作时间:8000h;
操作弹性:50%~110%;
3.项目背景及主要内容
按照《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以及《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对各种工业污染物的排放限定值。现有丙烯腈装置废液焚烧炉排放烟气中的SO2、NOX、颗粒物等的排放浓度不能满足国家现行环保标准。因此依照国家环保法规的要求,拟新建一套丙烯腈焚烧设施。
该项目包括对丙烯腈废液、乙腈废液和硫铵废液、氢氰酸废气、化肥厂送来的丙烯酸废液进行焚烧处理。其中废液焚烧为新建设施,仪表控制室、配电室和其它公用工程以及辅助生产设施依托厂内现有设施。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标段(标包)划分:/
6.建设地址:兰州石化公司石化厂丙烯腈装置。
7.服务进度:
7.1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个月内交付工艺包,其中可编辑出版的U盘6份,纸质版6份。
7.2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8个月内交付设备至兰州石化公司石化厂装置建设现场。
8.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9.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0.其 他:无。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信息等资格证明。
2.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工艺包须具有完全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能提供有效证明或承诺,且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不接受代理商。
3.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所提供的工艺包技术在石油化工行业至少具有一套正在运行的废液焚烧处理的同类业绩。须提供可靠的证明材料,包括增值税发票、销售合同、用户提供的装置达标运行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的复印件,以备考察。
5.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等行为则取消投标资格。
6.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21年8月24日—2021年8月29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在甘肃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资料费800元人民币(含税、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银行开户信息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带至现场,以备核查。
资料费以电汇的方式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甘肃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料费汇入行:兰州银行民升支行
汇款时需注明“ZXZ-21044-01”资料费。
2.本项目采取在招标代理公司处获取资料、递交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原因操作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兰州石化公司2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应按项目提交人民币捌拾万元(人民币¥8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为汇款。
五.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兰州石化公司2号办公楼1楼会议室。
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中陆铁建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41号天成大厦写字楼12层
邮 编:730030
联系人:豆瑞瑞
电子信箱:gszxzb001@163.com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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