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墩镇浔阳花园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黄墩镇浔阳花园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照市黄墩镇浔阳花园一期工程监理项目(网上发布时间:2013-11-02)
一、招标条件
日照市黄墩镇浔阳花园一期工程,招标人为日照市鑫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日照市黄墩镇浔阳花园一期工程,建筑面积约21532.00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四层,合同估算价为约1500.00万元,计划工期 275日历日。
工程地点:日照市岚山区黄墩镇。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监理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项目总监叁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投标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的监理负责人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四、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监理企业,请于2013年11月02日至2013年11月06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壹套(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并装订成册)到日照市岚山区建设局一楼交易大厅进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内在投标单位投保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内在投标单位投保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
4、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图纸费另计),售后不退;
2、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日照市建设市场交易中心岚山分中心公开进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日照市鑫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烟台路201号
联 系 人:邹为明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济南路369号四季圣园北区南临街
联 系 人:张树花 刘祥磊
联系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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