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四片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公开招标(一标段)招标公告
沙坡头区四片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公开招标(一标段)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卫市沙坡头区四片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产品加工,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 | ||
采购单位 | 详见附件 | ||
行政区域 | 沙坡头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24日19:3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25日至2021年08月3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9月06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蒋菲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010 | ||
采购单位 | 详见附件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何玉秀:150*****68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蒋菲:181*****010 | ||
附件: | |||
附件1 | ********4E8DCAB96EF96EE88A4B4" target="_blank">中卫市沙坡头区四片区中小学食材招标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中卫市沙坡头区四片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T-2021-35
项目名称:中卫市沙坡头区四片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服务期限 | 备注 |
一标段 | 米、面、油 | 详见磋商文件 | 150000 | 一年,约2021年 8月30日—2022年7月15日。 | 食材配送至中卫市沙坡头区东园镇郭滩学校、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柔远小学、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镇西小学(镇罗镇中心幼儿园)、中卫市沙坡头区双桥幼儿园、中卫市恒祥幼儿园、中卫市第六幼儿园、中卫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约2021年8月30日—2022年7月15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采购财政部、发展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
5.根据《黄河农村银行“政采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宁黄银发【2018】79号)的通知,成交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如有“政采贷”需求的,可通过“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贷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二)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拒绝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三)提供以下资料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其经营业务范围内须包含相关业务);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需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纳税缴存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承诺函;6.《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注: ①开标现场必须按要求提供原件以供核验(若经核验有虚假材料,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责任)。②供应商中标后,供货价以中卫市沙坡头区当前的平均市场价格为参考价,由各学校(幼儿园)自行成立询价小组对中卫市沙坡头区(不少于三个大型超市及中卫四季鲜批发市场或雍楼市场或兴仁市场,如新百超市、华润万家超市、惠之家超市等大型超市)对采购项目市场价格每月月初进行一次询价,调整供应价格,结算以供应商报的价格下浮率计算,计算公式为:结算价=当前价×(1-下浮率)。付款时以实际产生的商品交易数量和折扣后的价格进行核算支付,采购预算仅供参考。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5日至2021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方式:持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到我公司报名,报名通过后在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所有进入场地的人员均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交易主体疫情防控承诺书》查验,并将健康码和行程码截图打印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代理机构。每家供应商只允许1-2人到场参与开标,开标后在场外等候,后附《交易主体疫情防控承诺书》),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详见附件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
联系方式:何玉秀:150*****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蒋菲:181*****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菲
电 话: 181*****010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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