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兰州临空经济示范区总体方案》编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兰州临空经济示范区总体方案》编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4 17:3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受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的委托,对其《兰州临空经济示范区总体方案》编制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的形式进行采购,该项目于2021年8月5日至8月11日在甘肃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公示,公示结束后无任何投标人质疑,经财政部门审批为单一来源采购。
一、采购编号:兰新采[2021]DYLY006号
二、采购预算:195万元人民币
三、采购内容:
《兰州临空经济示范区总体方案》是引领兰州临空经济示范区有序开发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实施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需要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航局关于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地区〔2015〕1473号)有关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战略、相关城乡规划和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的总体要求。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眼于发挥兰州市比较优势、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全方位深化对外开放、增强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科学划定示范区规划建设的空间范围,明确提出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基础条件、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功能定位、产业布局等重点任务,达到申报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的深度要求。
四、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申报建设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是兰州市委、市政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兰州高质量发展,辐射带动甘肃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大决策部署。高质量编制《兰州临空经济示范区总体方案》是申报建设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的基础和前提,必须契合国家政策导向,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战略、相关城乡规划和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的总体要求。《兰州临空经济示范区总体方案》对编制单位的政策掌握度和专业水平要求很高,承接机构的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编制单位必须对宏观经济、区域经济、临空经济、国家政策有深入研究;二是必须具备编制区域规划、临空经济示范区总体方案的业务能力;三是为便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等主管部门汇报交流,优先考虑北京相关高水平决策咨询机构。
五、拟定唯一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B座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款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须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开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
③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④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材料(原件须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并加盖公章);
⑥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函);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采购文件下载时间及地点:
采购文件于2021年08月25日至2021年08月27日每天00:00-23:59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09月07日上午 9 时 00 分,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1 年 09月07日上午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新区分局一楼谈判室(线上开标)
(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
十 、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投标人提交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银行电汇、保函等其他法定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统一管理。采用保函等其他法定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收退和管理。
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信息及须知
1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户 名: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以投标单位联系人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东岗西路支行
行 号:1048 2100 3122
查询电话:****-*******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为保证开标现场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对,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信息注册、投标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 CA 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0,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打款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0,在首页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信息或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保证金查询”栏目查询。
3、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一)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发送至投标人登记时预留的手机;投标人也可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也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 2.0 系统自行查询。
(二)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应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4、网上下载标书须知:
社会公众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并下载招标采购文件。(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 v2.0 电子版操作说明”),下载标书的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联系人:李全仓
电话: ****-*******
地 址: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7楼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融合数安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雁滩路2480号兰鑫小区1702室
2021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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