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泰医药产业园E区现代医药物流基地二期(EPC)招标公告

亚泰医药产业园E区现代医药物流基地二期(EPC)招标公告

亚泰医药产业园E区现代医药物流基地二期项目(EPC)

招标公告

亚泰医药产业园E区现代医药物流基地二期项目(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4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本次招标工程为总承包方式,包含设计、施工总包、塑钢窗、卷帘门、钢结构雨棚、消防工程、变配电、地坪工程、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货梯、弱电、货物托盘、电叉车、温湿度检测系统、升降平台、室外工程的土方、道路、停车场、围墙、大门、绿化、专业管线(含照明)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估算金额:10025.0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001001

建设单位: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亚泰医药产业园E区现代医药物流基地二期项目(EPC)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位于北药园园区E区,在园区的东南角,东邻航空街,南邻宝成路,西邻现有亚泰医药物流E01库房

总投资(万元):10025.0

建筑面积:21353.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为总承包方式,包含设计、施工总包、塑钢窗、卷帘门、钢结构雨棚、消防工程、变配电、地坪工程、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货梯、弱电、货物托盘、电叉车、温湿度检测系统、升降平台、室外工程的土方、道路、停车场、围墙、大门、绿化、专业管线(含照明)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09月30日至2022年09月30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8月25日至2021年08月31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第1开标室

招标联系人:李彦谕

联系电话:156*****008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8月31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Z2105-0520BY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亚泰医药产业园E区现代医药物流基地二期项目已经过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为:2020-220173-58-03-012147,项目业主为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02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1 项目名称:亚泰医药产业园E区现代医药物流基地二期项目(EPC)。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北药园园区E区,在园区的东南角,东邻航空街,南邻宝成路,西邻现有亚泰医药物流E01库房,占地面积约10330.6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352.8平方米,主要功能仓储。东西长78米,南北长131.1米,两层,层高7.5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一次性确定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单位。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为总承包方式,包含设计、施工总包、塑钢窗、卷帘门、钢结构雨棚、消防工程、变配电、地坪工程、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货梯、弱电、货物托盘、电叉车、温湿度检测系统、升降平台、室外工程的土方、道路、停车场、围墙、大门、绿化、专业管线(含照明)等。

2.4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北药园园区E区,在园区的东南角,东邻航空街,南邻宝成路,西邻现有亚泰医药物流E01库房。

2.5 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1年。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项目总投资:1002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应当至少满足以下三个资质要求中的一项: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且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此项资质接受联合体)

(2)吉林省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此项资质不接受联合体);

(3)吉林省内具有建筑工程特、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此项资质不接受联合体)。

“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均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查询结果”。(详见吉建办〔2020〕34号文件)。

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类似业绩,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依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0〕34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

3.2 投标单位须拟派1名项目经理、1名设计项目负责人和1名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且无在建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合理确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提供能证明其具备承担相应招标项目的资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必须由牵头人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

(4)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2016年01月01日起至今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无失信行为等(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信誉良好,须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参加投标。外埠企业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亦需符合上述文件规定。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同类是指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设计或施工业绩),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本项目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项目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项目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1年8月25日8时30分至2021年8月31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及时间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35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1年9月23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第1开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彦谕

电话:156*****00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孙宗良

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审核单位登录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管理端审核项目信息。

2、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受理部)

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2/secondPage.html">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招标公告

亚泰医药产业园E区现代医药物流基地二期项目(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4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本次招标工程为总承包方式,包含设计、施工总包、塑钢窗、卷帘门、钢结构雨棚、消防工程、变配电、地坪工程、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货梯、弱电、货物托盘、电叉车、温湿度检测系统、升降平台、室外工程的土方、道路、停车场、围墙、大门、绿化、专业管线(含照明)等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估算金额:10025.0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001001

建设单位: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亚泰医药产业园E区现代医药物流基地二期项目(EPC)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位于北药园园区E区,在园区的东南角,东邻航空街,南邻宝成路,西邻现有亚泰医药物流E01库房

总投资(万元):10025.0

建筑面积:21353.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为总承包方式,包含设计、施工总包、塑钢窗、卷帘门、钢结构雨棚、消防工程、变配电、地坪工程、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货梯、弱电、货物托盘、电叉车、温湿度检测系统、升降平台、室外工程的土方、道路、停车场、围墙、大门、绿化、专业管线(含照明)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09月30日至2022年09月30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8月25日至2021年08月31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第1开标室

招标联系人:李彦谕

联系电话:156*****008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8月31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Z2105-0520BY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亚泰医药产业园E区现代医药物流基地二期项目已经过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为:2020-220173-58-03-012147,项目业主为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02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1 项目名称:亚泰医药产业园E区现代医药物流基地二期项目(EPC)。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北药园园区E区,在园区的东南角,东邻航空街,南邻宝成路,西邻现有亚泰医药物流E01库房,占地面积约10330.6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352.8平方米,主要功能仓储。东西长78米,南北长131.1米,两层,层高7.5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一次性确定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单位。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为总承包方式,包含设计、施工总包、塑钢窗、卷帘门、钢结构雨棚、消防工程、变配电、地坪工程、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货梯、弱电、货物托盘、电叉车、温湿度检测系统、升降平台、室外工程的土方、道路、停车场、围墙、大门、绿化、专业管线(含照明)等。

2.4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北药园园区E区,在园区的东南角,东邻航空街,南邻宝成路,西邻现有亚泰医药物流E01库房。

2.5 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1年。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项目总投资:1002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应当至少满足以下三个资质要求中的一项: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且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此项资质接受联合体)

(2)吉林省内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此项资质不接受联合体);

(3)吉林省内具有建筑工程特、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此项资质不接受联合体)。

“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均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查询结果”。(详见吉建办〔2020〕34号文件)。

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类似业绩,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依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20〕34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

3.2 投标单位须拟派1名项目经理、1名设计项目负责人和1名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且无在建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合理确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提供能证明其具备承担相应招标项目的资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必须由牵头人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

(4)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5)2016年01月01日起至今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无失信行为等(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信誉良好,须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参加投标。外埠企业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亦需符合上述文件规定。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同类(同类是指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的设计或施工业绩),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本项目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项目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项目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1年8月25日8时30分至2021年8月31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及时间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35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1年9月23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第1开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亚泰医药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彦谕

电话:156*****00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孙宗良

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审核单位登录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管理端审核项目信息。

2、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受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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