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桂溪河永安段高洞桥(桂溪河中桥)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垫江县桂溪河永安段高洞桥(桂溪河中桥)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垫江县桂溪河永安段高洞桥(桂溪河中桥)建设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3]2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垫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工程总投资约273.8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150万),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注:各投标人务必到现场自行踏勘)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垫江县永安镇三河口村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446.5平方米(长47米 、宽9.5米)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图说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1 月 5 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垫江县永安镇三合村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山路5号加州1号21-14

二〇一三年 11 月 4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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