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天津路小学(含幼儿园)北校区项目的招标公告
[0]天津路小学(含幼儿园)北校区项目的招标公告
[0]天津路小学(含幼儿园)北校区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天津路小学(含幼儿园)北校区项目 | ||||||||||||||||||||||||||||||||||||||||||||||||||||||||||||||||||||||||||||||||||||||||||||||||||||||||||||||||||||||||||||||||||||||||||||||||
标段编号 | ****************-BE-001; | 标段名称 | 天津路小学(含幼儿园)北校区项目监理;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8月2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9月3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天津路小学(含幼儿园)北校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津路小学(含幼儿园)北校区项目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2019〕0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逢桥路以东,运南路以南、合意路以西; 2.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0238.18平方米(约60亩),总建筑面积约37675.2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天津路小学(含幼儿园)北校区项目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幕墙、强弱电、智能化、消防、人防、绿化、道路、给排水等); 2.4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450日历天(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2.5 监理合同招标控制价:160.49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的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在7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除外)的监理;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在监工程最多不得超过一项,在市外无在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于本项目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主动提出变更,每个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 说明:“在监工程”是指投标总监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工程;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兼任,本项目监理机构所有人员配备应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文规定。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配备的数量必须满足本工程需要且不得低于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 年第 35 号文)的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配备3名,监理员至少配备3名(其中配备土建专业1名、配备机电安装专业1名、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相关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省外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应具有有效的监理员资格] 3.6江苏省外的监理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在投标前还必须在江苏省监理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的合格备案,在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项目监理人员在江苏省的合格备案证明(省外企业提供合格备案证明); 3.7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8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9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0本工程中标后不转包、不擅自分包、不挂靠; 3.11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真实,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2投标人自2019年8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有权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13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 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总则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8月 25 日至2021年9月 3 日。 5.2获取方式: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本工程不再接受现场报名。(注:下载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份(含5元银行手续费),网上支付)。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证书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16号)二楼大厅CA认证窗口办理,联系人:张忠宝,联系电话:138*****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点软件陈超联系,电话:137*****470;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所需资料详见以下网址: 5.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9月 6 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富誉路3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38*****69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北京北路148号 联系人:吴云 电 话:156*****705 ****-********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天津路小学(含幼儿园)北校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津路小学(含幼儿园)北校区项目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2019〕0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逢桥路以东,运南路以南、合意路以西; 2.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0238.18平方米(约60亩),总建筑面积约37675.2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天津路小学(含幼儿园)北校区项目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幕墙、强弱电、智能化、消防、人防、绿化、道路、给排水等); 2.4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450日历天(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2.5 监理合同招标控制价:160.49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的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在7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除外)的监理;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在监工程最多不得超过一项,在市外无在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于本项目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主动提出变更,每个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 说明:“在监工程”是指投标总监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工程;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兼任,本项目监理机构所有人员配备应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文规定。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配备的数量必须满足本工程需要且不得低于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 年第 35 号文)的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配备3名,监理员至少配备3名(其中配备土建专业1名、配备机电安装专业1名、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相关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省外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应具有有效的监理员资格] 3.6江苏省外的监理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在投标前还必须在江苏省监理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的合格备案,在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项目监理人员在江苏省的合格备案证明(省外企业提供合格备案证明); 3.7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8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9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0本工程中标后不转包、不擅自分包、不挂靠; 3.11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真实,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2投标人自2019年8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有权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13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 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总则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8月 25 日至2021年9月 3 日。 5.2获取方式: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本工程不再接受现场报名。(注:下载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份(含5元银行手续费),网上支付)。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证书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16号)二楼大厅CA认证窗口办理,联系人:张忠宝,联系电话:138*****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点软件陈超联系,电话:137*****470;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所需资料详见以下网址: 5.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9月 6 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富誉路3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38*****69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北京北路148号 联系人:吴云 电 话:156*****705 ****-******** |
[0]天津路小学(含幼儿园)北校区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天津路小学(含幼儿园)北校区项目 | ||
标段编号 | ****************-BE-001; | 标段名称 | 天津路小学(含幼儿园)北校区项目监理;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8月2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9月3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天津路小学(含幼儿园)北校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津路小学(含幼儿园)北校区项目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2019〕0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逢桥路以东,运南路以南、合意路以西; 2.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0238.18平方米(约60亩),总建筑面积约37675.2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天津路小学(含幼儿园)北校区项目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幕墙、强弱电、智能化、消防、人防、绿化、道路、给排水等); 2.4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450日历天(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2.5 监理合同招标控制价:160.49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的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在7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除外)的监理;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在监工程最多不得超过一项,在市外无在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于本项目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主动提出变更,每个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 说明:“在监工程”是指投标总监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工程;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兼任,本项目监理机构所有人员配备应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文规定。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配备的数量必须满足本工程需要且不得低于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 年第 35 号文)的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配备3名,监理员至少配备3名(其中配备土建专业1名、配备机电安装专业1名、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相关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省外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应具有有效的监理员资格] 3.6江苏省外的监理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在投标前还必须在江苏省监理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的合格备案,在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项目监理人员在江苏省的合格备案证明(省外企业提供合格备案证明); 3.7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8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9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0本工程中标后不转包、不擅自分包、不挂靠; 3.11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真实,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2投标人自2019年8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有权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13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 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总则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8月 25 日至2021年9月 3 日。 5.2获取方式: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本工程不再接受现场报名。(注:下载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份(含5元银行手续费),网上支付)。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证书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16号)二楼大厅CA认证窗口办理,联系人:张忠宝,联系电话:138*****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点软件陈超联系,电话:137*****470;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所需资料详见以下网址: 5.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9月 6 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富誉路3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38*****69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北京北路148号 联系人:吴云 电 话:156*****705 ****-********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天津路小学(含幼儿园)北校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津路小学(含幼儿园)北校区项目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发改)审发〔2019〕0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逢桥路以东,运南路以南、合意路以西; 2.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0238.18平方米(约60亩),总建筑面积约37675.2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天津路小学(含幼儿园)北校区项目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幕墙、强弱电、智能化、消防、人防、绿化、道路、给排水等); 2.4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450日历天(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2.5 监理合同招标控制价:160.49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的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在7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除外)的监理;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1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在监工程最多不得超过一项,在市外无在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于本项目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主动提出变更,每个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2天。 说明:“在监工程”是指投标总监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工程;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兼任,本项目监理机构所有人员配备应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文规定。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配备的数量必须满足本工程需要且不得低于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 年第 35 号文)的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配备3名,监理员至少配备3名(其中配备土建专业1名、配备机电安装专业1名、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相关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省外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应具有有效的监理员资格] 3.6江苏省外的监理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在投标前还必须在江苏省监理管理信息系统上完成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的合格备案,在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项目监理人员在江苏省的合格备案证明(省外企业提供合格备案证明); 3.7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8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9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0本工程中标后不转包、不擅自分包、不挂靠; 3.11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真实,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2投标人自2019年8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有权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13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 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总则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8月 25 日至2021年9月 3 日。 5.2获取方式: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本工程不再接受现场报名。(注:下载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份(含5元银行手续费),网上支付)。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证书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16号)二楼大厅CA认证窗口办理,联系人:张忠宝,联系电话:138*****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点软件陈超联系,电话:137*****470;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所需资料详见以下网址: 5.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9月 6 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富誉路3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38*****69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北京北路148号 联系人:吴云 电 话:156*****705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
招标
|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