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40邢台市至广宗县城段(K3+100-K13+602)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G340邢台市至广宗县城段(K3+100-K13+602)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国道G340邢台市至广宗县城段(K3+100-K13+602)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I130*****750********G01
招标内容:
国道G340邢台市至广宗县城段(K3+100-K13+602)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340邢台市至广宗县城段(K3+100-K13+602)修复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招标核(2014)30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邢台市交通运输局以/批准,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公路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补、部补相结合,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公路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路线基本情况: 国道G340邢台市至广宗县城段(K3+100-K13+602)修复工程,起点位于心河线西侧100m,起点桩号为K3+100,终点位于南和农业嘉年华处,终点桩号为K13+602,全长10.502km,全线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 主要工程内容: 1、修复工程 (1)技术等级及道路病害状况 国道G340邢台东华路至南和农业嘉年华段,起点位于心河线西侧100m,桩号为K3+100,终点位于南和农业嘉年华处,桩号为K13+602,全长10.502km。本项目起点至K4+800路段位于邢台市襄都区,路基宽度41米。K4+800至终点路段位于南和区,路基宽度26米。路面结构30厘米石灰粉煤灰稳定砂底基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7cm沥青混凝土下面层、3cm沥青混凝土上面层。原有公路路面出现龟裂、横向裂缝、纵向裂缝等病害。 (2)修复方案 (2.1)轻度裂缝,采用灌缝处理。(2.2)轻度密集裂缝网裂,铣刨一层,回铺3cm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2.3)重度密集型裂缝网裂及坑槽,铣刨两层,回铺7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3cm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2.4)对有车辙病害的行车道轮迹带进行平均1cm削峰处理,对平均1cm的车辙填谷处理,新铺1cm微表处。南半幅路面标线按路面现状进行恢复,标线采用热熔反光标线。 2、混凝土防撞护栏工程 (1)路段:K4+782—K13+640,中央分隔带处设置Am级混凝土护栏、防眩网8481m。 工期: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9月3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2年。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国道G340邢台市至广宗县城段(K3+100-K13+602)修复工程,本次招标分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需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确认);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3年(2018年8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必须含有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近一年(2020年度,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一年,应自成立之日起) 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2021年新成立的企业不用提供。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2020年8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总工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25 00:00至2021-08-31 23:59,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9-1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市公路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联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信都区紫金泉路29号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平安路康桥尚城7号楼2004
邮编:

054000

邮编:054001
联系人:

李丽娟

联系人:殷磊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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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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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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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修复工程 邢台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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