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补充投资评审与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结算审计入围中介机构招标公告

江北区补充投资评审与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结算审计入围中介机构招标公告

重庆市江北区补充投资项目评审与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入围中介机构招标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重庆市江北区补充投资项目评审与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入围中介机构招标项目
采购编号: JBZFCG-GK-2013-108
采购目录: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3年11月05日 12: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3年11月25日 17:30
采购文件售价(元): 0.00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3年11月26日 09:3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11月26日 10:30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台(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会议中心一楼)
开标时间: 2013年11月26日 10:30
开标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会议中心一楼)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名称: 刘萌萌
采购文件购买联系电话: ***-********

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编号:JBZFCG-GK-2013-108采购计划编号:13C0091-1 13C0093-1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江北区补充投资项目评审与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入围中介机构招标项目采购人: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采购机构: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目 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3 -一、招标项目内容- 3 -二、资金来源- 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3 -五、投标保证金- 4 -六、投标有关规定- 4 -七、现场踏勘- 4 -本项目无需现场踏勘- 4 -八、联系方式- 4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6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6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8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8 -二、实施时间及质量保证- 8 -三、付款方式- 8 -四、知识产权- 9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9 -六、其他- 9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10 -一、评标方法- 10 -二、评标标准- 12 -三、无效投标条款- 14 -四、废标条款- 15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16 -一、投标人- 16 -二、招标文件- 16 -三、投标文件- 16 -四、开标- 18 -五、评标- 18 -六、定标- 18 -七、中标通知书- 19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19 -九、签订合同- 20 -十、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细则- 20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21 -二、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格式)- 25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27 -三、商务文件- 37 -四、技术文件- 42 -五、其他- 46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重庆市江北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对重庆市江北区补充投资项目评审与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入围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分包名称数量最高限价(元)投标保证金(元)12014-2016年度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补充投资项目评审入围中介机构3家无100022014年度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补充参与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入围中介机构1家无1000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资金已到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情况。(二)特定资格条件1、分包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乙级(含乙级)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分包二投标人必须具备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2、非本地(重庆市市外)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市内有稳定的分公司或支机构,相关机构须在工商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取得经2013年年检有效的相关证照。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的获取:供应商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二)投标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 (三)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9:30—10:30(四)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10:30(五)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缴纳2013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9:30-10:30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室缴纳(投标人携带银联卡现场POS机刷卡)。(二)投标保证金退还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同时,递交一份印有投标公司全称、基本户开户银行、基本户帐号等内容的文件,并加盖公章。未成交供应商:在采购结果公示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至公司基本账户;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后退还。六、投标有关规定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2、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jbjyzx.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4、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现场踏勘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踏勘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无需现场踏勘八、联系方式(一)采购机构: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刘萌萌邮编:400025电话:(023)67562040传真:(023)********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二)采购人: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 审计局联系人:陈世滨 电话:(023)******** 财政局联系人:王建初 电话: 138*****201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三)采购相关问题咨询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刘萌萌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本招标项目分两个分包,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分包投标,可同时中两个分包。投标人须按照分包一、分包二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并在封面注明所投分包的名称。分包一:为确定2014-2016年度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补充投资项目评审入围中介机构。分包二:为确定2014年度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补充参与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入围中介机构。项目编号服务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单位13C0093-12014-2016年度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补充投资项目评审入围中介机构甲级、乙级3家13C0091-12014年度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补充参与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入围中介机构甲级1家二、其他要求(一)分包一“2014-2016年度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补充投资项目评审入围中介机构”的投标单位除提供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1.投标人规模情况说明。包括年业务量(由投标人采用年咨询收入统计表的形式反映,在统计表中应有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名称,建设规模和咨询费用等)。从业人员总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2011、201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2. 人员素质情况。主要评审负责人员名单(投标人提供不超过10人的名单),并提供这些执业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执业资格注册证(原件于开标时带至开标地点进行验核)、专业能力、技术职称、从事评审(或预算编制)工作的年限,工作简介,公司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相关从业业绩证明等材料。3、办公条件。投标人的办公室面积,电脑及设备台数,办公场所证明(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3.2011年至今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评审(或预算)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用户评价意见、发票或相关证明文件)。4.社会信誉表彰证明。5.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供验核)。(二)分包二“2014年度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补充参与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入围中介机构”的投标单位除提供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1.投标人规模情况说明。包括年业务量(由投标人采用年咨询收入统计表的形式反映,在统计表中应有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名称,建设规模和咨询费用等)、从业人员总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2011、201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2.人员素质情况。主要审计负责人员名单(投标人提供不超过10人的名单),并提供这些执业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执业资格注册证(原件于开标时带至开标地点进行验核)、专业能力、技术职称、从事审计工作的时间,工作简介,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相关从业业绩证明等材料。3.2010年至今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用户评价意见、发票或相关证明文件)。4.社会信誉表彰证明。5.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供验核)。(三)以上所需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备查,评标时要求提供而不能即时提供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三、其他注意事项(一)此项目分包一的中标候选人作为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补充投资项目评审2014年1月-2016年1月期间中介机构入围单位,具体审查任务由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根据入围名单委派任务,分配的审查任务不能转包。(二)此项目分包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补充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2014年 1 月-2014年 12 月期间中介机构入围单位,具体审查任务由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根据入围名单委派任务,分配的审查任务不能转包。(二)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审计局均不承诺中标入围机构承揽项目的数量及金额。(三)如果中标入围机构在执行审查项目中有违规违纪行为、有悖投标文件承诺或实力不济无法完成审查任务,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审计局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四)所有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五)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六)投标人若在有关部门诚信档案中具有不良记录的,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其投标无效。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实施时间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定后开始实施。(二)实施地点实施地点:分包一: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分包二: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三)验收方式1、服务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服务要求与采购合同一致,服务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2)服务内容、流程、资料齐全。(3)服务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保证服务过程正常进行。(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要求,并经采购人确认。2、合同期满,服务内容符合采购人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由分包一、分包二采购单位分别按规定格式出具验收报告。二、实施时间及质量保证(一)服务时间1、投标人应明确承诺:分包一实施期限为2014年-2016年,共3年,分包二实施期限为2014年,共1年。2、服务商服务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3、服务商的承诺优于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4、服务商应在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服务。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包括安全事故责任)由服务商承担。三、付款方式(一)货款支付程序1、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履行完成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2、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3、采购人自行付款,并将合同原件与验收报告原件提交至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备案。4、验收报告和合同范本请在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网址:cqjbjyzx.gov.cn)。5.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二)支付步骤 1、分包一:分期按附件一《江北区工程造价中介服务费项目取费标准》执行,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支付。2、分包二:分期按附件二《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投资建设项目结(决)算审计服务费标准》执行,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一)违约责任见件:入围机构合同基本条款(分包一)、入围机构合同基本条款(分包二)(二)解决争议方式:如委托合同出现纠纷,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六、其他(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9分。(基础得分100分,企业诚信加分最多为4分,诚信扣分最多为3分,政策性加分最多5分)(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人诚信情况和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诚信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一旦查询有严重失信记录,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依法取消其资格,不再进入评标余下环节。重庆本地企业诚信情况以在开标现场打印出的“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为准。外地企业投标时应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所提供的诚信报告作为评标依据。不能提供的由企业自行承诺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法人经2013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招投标工作的可不出具委托书,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商业信誉情况,以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情况,以及主要技术人员、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能力等。(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近半年连续3个月缴税及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重庆本地投标人诚信信息以“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为准(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情况2特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注:(1)、表格内涉及到的资料及证明文件评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2)、严重失信信息具体如下,具备下列中任意一项即视为严重失信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C、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F、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无法履行合同,单方毁约的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签章齐全。(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招投标工作的可不出具委托书,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方案每个合同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采购机构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综合得分分包一前3名的投标人为本分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分包二第1名的投标人为本分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分得分相同的,按方案得分高低顺序排列。二、评标标准分包一、分包二评分均适用本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人员组成101、分包一投标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最低为6人,满足此要求得6分,每增加1个加1分,最高得10分;2、分包二投标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最低为10人,满足此要求得6分,每增加1个加1分,最高得10分;3、投标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能满足分包一6人、分包二10人的要求的,或投标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低于相对应资质要求的最低人数的,本项均为0分。2企业信誉5投标人获得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荣誉证书的有一项得2分,获得省(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荣誉证书的有一项得1分,本项满分5分。3业绩35提供1个合同得5分,最高35分(每份合同需提供合同原件、用户评价意见、发票或相关证明文件);4方案评价50投标人须提供对本项目的工程项目审查(编制)的质量管理与风险控制方案,评分细则如下:1.评审(审计)工作流程:流程科学、合理、完善的得4-5分,流程较科学、合理、完善的,得3-4分,流程不科学或存在问题的得0-3分;2.评审(审计)质量的控制措施:控制措施科学合理的得16-20分,控制措施较科学合理的得12-16分,控制措施,不科学或不合理的得0-12分;3.评审(审计)质量控制关键点分析:分析合理的得16-20分,分析较合理的得12-16分,,分析不合理的得0-12分4.对评审(或审计)业务的理解度:理解充分的得4-5分,理解较充分的得3-4分,理解不充分的的0-3分4加分及扣分项政策性加分51、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得1-5分。诚信加分41、投标单位有优秀信息加4分2、投标单位有良好信息加3分3、投标单位有较好信息加2分4、投标单位有一般信息加1分诚信扣分(最多扣3分)-3或-11、投标单位有中度失信信息扣3分2、投标单位有轻度失信信息扣1分注: (一)、评分条款中的相关证明文件评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才能作为评分依据。投标人的诚信信息均以工商部门出具的“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为准。(二)、优良信息:1、优秀信息:获得国家级的各项优良评比和表彰奖励的;2、良好信息:获得省、部级的各项优良评比和表彰奖励的;3、较好信息:获得市(厅、局)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表彰奖励的;4、一般信息:获得县(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表彰奖励的。(三)、中度失信信息: 1、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 2、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超过合同约定的供货(或服务)时间达30日以上的;4、中标(成交)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减少货物数量、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的; 5、 售后服务中故意抬高维修配件价格的(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格);6、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或者售后服务态度恶劣的;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四)、有其它失信行为或不良记录的视为轻度失信。(五)、政策性加分的相关说明:1、节能、环保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产品清单为准(投标人须自行提供所投产品在清单中相应页面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2、关于小微企业:2.1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2.1.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2.2具体加分说明:2.2.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小型企业得3分、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微型企业得4分、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及以下的微型企业得5分;2.2.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中与小型企业联合的联合体得1分、与微型企业联合的联合体得1.5分。三、无效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的;(五)合同包为单一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参加该合同包投标的,上述投标人的投标均无效;(六)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七)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八)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九)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十)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十一)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四、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jbjyzx.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联合体投标业绩计算,按照联合投标协议分工认定。(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采购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采购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机构上缴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中,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如双面打印的投标文件只需一面签字或盖章),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名和加盖投标人公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若本项目有多个分包,各分包投标文件分别制作密封。未按规定密封与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各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与开标。(二)采购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人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人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采购机构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3、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机构联系人和电话。4、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5、中标人变更5.1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第二中标候选人也放弃中标的,应当重新招标。5.1.1拟中标金额在500万及以下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5%的中标候选人;5.1.2拟中标金额在500—1000万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4%的中标候选人;5.1.3拟中标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3%的中标候选人;5.1.4采购人须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5.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七、中标通知书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内容、时限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质疑答复时限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质疑答复方式采购机构将书面答复质疑人(四)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2.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之规定的;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五)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签订。(五)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十、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细则(一)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招标人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二)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集中采购机构将首先做出没收该投标人全额投标保证金的处理,同时,再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做出: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予以曝光、向有关部门通报、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停止其参加江北区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三)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中标结果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供货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并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再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做出: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予以曝光、向有关部门通报、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停止其参加江北区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合同条款:以下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具体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凋确定。入围机构合同基本条款(分包一)甲方(项目委托方):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乙方(入围中介机构):2014-2016年重庆市江北区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入围中介机构由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根据《中标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一、评审费优惠承诺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项目评审的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2、甲方可根据评审任务的具体情况提出评审的具体要求。3、甲方应负责协调乙方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与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等方面的关系。4、甲方负责审查批复乙方报送的评审报告,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委托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的评审结论进行抽查复核,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经确认的评审结果进行处理。5、在项目评审完毕后,甲方应根据双方商定的评审费按时直接支付乙方或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支付。6、甲方要求乙方在提交评审意见初稿和评审结论时必须同时提交计算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评审费。7、如乙方提交的初步结论中存在明显的问题,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入围资格。(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进行项目评审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履行评审工作,并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2、乙方应根据委托评审任务的要求制订计划,合理安排项目审查人员。3、乙方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任务,应及时向乙方汇报,并说明原因。4、乙方应在甲方委托书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出具评审报告,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评审费并取消乙方的入围资格。5、乙方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审查任务再委托给其他中介机构或下属分支机构。6、乙方应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的审查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留工作。7、乙方应按照公平、科学、规范的原则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并对承担由评审成果所引起的全部责任和损失。三、违约责任1、双方应根据具体任务的要求,商定违约责任,任何一方由于违约或过失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违约或过失方全部承担。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解除合同。四、合同纠纷处理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如发生纠纷,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处理。五、合同终止、变更和解除合同执行中,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盖章并经甲方负责人、乙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2、合同起止时间:2014年1月日至2016年1月日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采购中心、采购监管部门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地址:开户名:开户行;账号: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一般条款的补充和完善,合同特殊条款由甲乙双方具体协商拟定。入围机构合同基本条款(分包二)甲方(项目委托方):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乙方(入围中介机构):双方根据《合同法》、《审计法》、《重庆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市政府第182号令)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结算审计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委托审计合同:一、委托目的通过对工程结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客观反映建设项目造价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分析工程超规模、超概算的原因及工程结算中高估冒算的构成情况,揭示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项目建设单位加强管理,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二、审计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江北区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编制审计实施方案;仔细搜集审计证据;拟写工程审核结果报告;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反映工程建设的真实造价。三、完成时限以上工程项目委托审计**个工作日完成,特殊情况到期不能完成,乙方应书面申请报甲方批准。四、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因乙方过错导致审计结论错误,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2.甲方应当对乙方的审计业务及时予以指导和监督。3.在审计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审计人员达不到审计工作要求时,有权利要求乙方2日内更换符合审计工作要求的审计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因为甲方的原因未按时完成约定的工作,不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应当按时完成约定的工作,执行《江北区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应及时报告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3.乙方审计结束时,应当将审计方案、审计证据、审计结果等审计期间形成的全部资料移交审计机关。4.乙方在审计期间应当执行审计人员廉政纪律。5.乙方有《江北区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告知甲方,并予以回避。6.乙方应当遵守保密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审计资料和结果。五、审计经费付款委托审计费用,本项目附件二《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投资建设项目结(决)算审计服务费标准》结算,并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程序支付。六、违约责任(一)甲方未按委托审计合同书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乙方未按时完成工作并交付相关资料的,乙方按委托审计费用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乙方虽完成工作但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又拒不按照甲方的要求补充、纠正的,乙方按委托审计费用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四)因乙方过错导致审计结论错误,甲方按照《江北区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追究乙方相应责任。(五)乙方违反《江北区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第(二)至(七)项规定,经查证属实的,乙方按委托审计费用总价款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七、解决争议的方式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向江北区人民法院起诉。八、其他事项1.乙方应当派出**名专业审计人员参与本项目审计。在确保审计质量的前提下,按期完成该项目审计。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九、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江北区审计局 乙方: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二○一三年月 日二、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格式)重庆市江北区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 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书、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申请仲裁或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肆份, 合同三方及区政府采购办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电话:传真:授权代表:(如需签定的)备注:签约时间:年 月 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本项目无需报价,但仍需填写本表)(二)投标人情况一览表二、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七)近半年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八)投标人商业信誉情况,以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九)主要设备情况,以及主要技术人员、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能力等。(十)诚信声明(十一)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三)商务条款差异表四、技术文件(一)、投标人执业人员基本情况表及投入本项目两套以上项目班子人员配备情况、岗位责任及分工情况、审计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表以及其他人员的资格表。(二)、投标人办公条件情况介绍。(三)、投标人获得荣誉情况。(四)、投标人2010至今工程结算审计业绩。(五)、投标人对工程项目审计的质量管理与风险控制。A、服务范围:B、服务目标:C、评审(审计)质量、进度控制目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措施;D、评审(审计)工作的重点、难点及相应的手段及方法;E、承担项目的能力说明;F、项目实施岗位责任及管理制度等;G、投标人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内容。(六)、执业人员情况登记表(七)、分包一的评审服务费承诺:按本招标文件附件一的标准执行。分包二的审计服务费承诺:按本招标文件附件二的标准执行。五、其他(一)其他资料 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分包号招标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单位(元)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报价(大写):元整备注: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投标人情况一览表中介机构名称法人代表姓名企业性质资质等级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企业组建时间办公场地面积企业概况及人员状况项目名称单位数量企业人员情况企业总人数人序号注册人员类型人1造价工程师人2造价员人3人4人…人业务状况2010年至今累计完成审计的项目个目前正在审计的项目个2010年至今已审计项目的总金额万元评审费承诺评审服务费按照江北区财政局制定的标准收取是□否□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公章:二、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七)近半年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八)投标人商业信誉情况,以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九)主要设备情况,以及主要技术人员、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能力等; (十)诚信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我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十一)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采购项目名称: 致:(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五、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公章)年月 日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1、投标人基本情况项目数据资料说明企业性质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注:(1)以上内容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末数据为准;(2)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列此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3、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3.1质保期;3.2售后服务能力情况;3.3培训;3.4业绩。 (三)商务条款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四、技术文件(一)、投标人执业人员基本情况表及投入本项目两套以上项目班子人员配备情况、岗位责任及分工情况、审计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表以及其他人员的资格表。(二)、投标人办公条件情况介绍。1、办公场所打印图片(或照片)2、办公设备配置情况(附单位资产表复印件)3、提供办公场所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三)投标人获得荣誉情况。(四)投标人2010至今工程结算审计业绩。投标人按照下列表格填写业绩表,每个业绩的委托书、合同、发票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附后:(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入围资格)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委托金额审减金额委托时间委托单位联系电话注:如本表格不够填写,投标人可根据该表格内容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五)、投标人对工程项目审计的质量管理与风险控制。A、服务范围:B、服务目标:C、评审(审计)质量、进度控制目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措施;D、评审(审计)工作的重点、难点及相应的手段及方法;E、承担项目的能力说明;F、项目实施岗位责任及管理制度等;G、投标人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内容。(六)、执业人员情况登记表投标人按照下表制作,表格不够可自行添加,每个注册人员的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复印件要求附在表格之后(原件于2012年11月日开标时带至开标地点进行验核):序号姓名注册人员类型性别年龄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年限业绩(项目名称及金额)备注附:投入本项目两套以上项目班子人员配备情况、岗位责任及分工情况、评审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表以及其他人员的资格表;(七)项目评审服务费承诺附件一:江北区工程造价中介服务费项目取费标准(累进制收费)序号收费项目计费标准(‰) 标准(万元) 100内100~500内500~1000内1000~2000内2000~5000内5000~1亿内1亿以上一编制审核预算、限价         1建筑工程造价取费标准2.972.642.311.651.320.960.662安装二次装修工程造价取费标准5.284.623.962.752.21.541.15二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工程造价取费标准1.981.651.310.990.7920.5780.396注:1.按上表计算不足3000.00元的,按3000.00元收费;2.本表中的安装二次装修指单纯的安装二次装修项目,综合性项目按建筑项目执行。附件二: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投资建设项目结(决)算审计服务费标准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价〔2010〕69号)的规定,并结合江北区的实际,制定本审计服务费标准一、本审计服务费标准是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江北区审计局委托投资项目结(决)算审计和聘请外部专业审计人员的服务费标准。二、委托投资项目结(决)算审计服务费标准(一)委托投资项目结(决)算审计基本服务费按下表执行 (二)如遇特殊工程项目的委托审计,其审计服务费由审计机关与被委托人协商解决。(三)如遇重庆市物价局工程造价中介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我局将根据江北区实际情况适时作出相应调整。五、其他(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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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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