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锦园枢纽楼、锦程苑营运中心、妙高峰12楼业支机房)空调改造、列头柜整治招标公告
机房(锦园枢纽楼、锦程苑营运中心、妙高峰12楼业支机房)空调改造、列头柜整治招标公告
2013年湖南移动机房(锦园枢纽楼、锦程苑营运中心、妙高峰12楼业支机房)空调改造、列头柜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3年湖南移动机房(锦园枢纽楼、锦程苑营运中心、妙高峰12楼业支机房)空调改造、列头柜整治项目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锦园枢纽楼、锦程苑营运中心、妙高峰12楼业支机房等
2.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2.3招标范围:为降低省网管中心自维机房空调的运行能耗和确保机房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现需对锦园枢纽楼、锦程苑营运中心、妙高峰12楼业支机房进行空调改造、列头柜整治,具体改造项目如下:
2.3.1为确保机房空调的制冷效果和增加机房空调扩容空间,需对锦园枢纽楼网管六楼二十台空调外机全部改造到各楼层室外阳台;
2.3.2锦程苑营运中心3F业务支撑机房14台精密空调冷媒管道与电源线、排水管混合布放,未按要求进行分层进行布放,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需对其进行改造;锦程苑营运中心3F业务支撑机房14台精密空调风道较长、且出风口过小,严重影响了空调制冷效果,需对其进行改造;开关电源、UPS到列头柜应采用双路主备用接入供电,目前锦程苑营运中心15个列头柜只具备单路接入条件,需对其进行改造;
2.3.3妙高峰12楼南业支机房存在不满足双路由标准的列头柜11个,需要进行更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等各种证件合法有效,企业注册资金需达到100万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丙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省外施工企业各项资质均已完成在湖南省通信管理局相关备案;(需提供备案证明)
3. 4具有熟练的同类工程施工从业经验,近2年同类项目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需提供证明材料)
3.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有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在最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 6申请人依法缴纳税收、社保良好记录,有一定的企业信誉,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 7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法人单位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文件于2013年11月5日至2013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489号2楼204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7日9时30分,提交到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489号2楼201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489号2楼201室公开进行,请投标单位代表持法人授权书准时参加。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车站北路489号
招标方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5*****444
招标支撑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8*****227
E-mail:hnmccztb@hn.chinamobile.com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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