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代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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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代理公告
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保财务系统维护及基金运行分析等建设、调节仲裁办案系统建设两个项目进行分散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需委托具有政府采购招标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相关事宜,具体要求:
1、中介机构资质为政府采购代理甲级;
2、承担过此类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3、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4、取费标准(一式两份并密封):按百分比报价,实际取费为项目中标金额×百分比;
5、提供近三年业绩状况;
6、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及法人委托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盖红章);
(3)资质证书副本(盖红章);
上述证件提供复印件,报名时须携带原件核对。
7、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11月4日至2013年11月8日;
8、资料报送时间:2013年11月8日下午17点至18点(北京时间);
9、报送地点: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411办公室;
10、联系方式:陈宇 ******* 139*****086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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