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20~#21泊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20~#21泊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金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阳江市兴航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20~#21泊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JY*******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20~#21泊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三、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00元,其中勘察测量费最高限价为794300.00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最高限价为*******.00元,超过该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包括: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住宿费、餐费、人员出场费、专家评审费、会议费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备注:1、勘察测量费用为包干价,按投标人投标报价结算,但勘察测量深度必须满足编制工可报告和前期报批报告编制的要求;2、本项目预估总投资金额28亿元。若工可批复的总投资金额大于等于28亿元,最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结算费用则以投标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投标报价结算,若工可批复的总投资小于28亿元,最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结算费用则按比例下浮,即为工可批复总投资/28亿元*投标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报价费用。

四、工期进度要求:

(1)勘察、测量文件交付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提交勘察、测量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交付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通过专家评审之日起10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五、采购数量:1项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建设规模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七、监管部门:阳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八、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列为失信人员名单、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分支机构。若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其上级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投标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3.1资质要求:①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或综合甲级资信证书②海洋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海洋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③工程测量甲级或海洋测绘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

九、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08月25日起至2021年08月31日期间(9:00~11:3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阳江市江城区华侨新村七路71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函(授权函须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本项目资质要求的企业资信证书、资质证书;4、授权代表本人的身份证及近期报名单位依法为授权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文件。(以上资料,1为原件,2、3、4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08月25日至2021年08月31日止;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由质疑投标人的法人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留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与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做好确认工作,未被确认的质疑将作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不给予作答。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4日上午10:00分(注:2021年09月14日09: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金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阳江市阳东区福安中路247号4楼)。

十三、开标评标时间:2021年09月14日上午10:00分。

十四、开标评标地点:广东金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阳江市阳东区福安中路247号4楼)。

十五、本招标公告将在以下网站发布: http://(采购与招标网)-

注: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六、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阳江市兴航港务有限公司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三环路192号

邮编:529500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金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阳江市阳东区福安中路247号4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广东金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可行性研究报 泊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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