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2021年辽宁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初、高中组)后勤运营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 有效期: | 2021-08-25 至 2021-09-01 | 撰写单位: | 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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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初、高中组)后勤运营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辽宁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初、高中组)后勤运营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24275 项目名称:2021年辽宁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初、高中组)后勤运营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50,000.00 最高限价(元):1,95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
一、项目采购需求
根据辽宁省《2021年度辽宁省学生体育竞赛及培训计划》指示精神,2021年辽宁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初中组)暨2021年辽宁省青少年校园足夏令营(初中组)比赛时间定于:2021年9月11日至9月17日,共有裁判员70人,教练员111,运动员740人,需要同时安排921人住宿,6片标准足球场比赛。
2021年辽宁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组)暨2021年辽宁省青少年校园足夏令营(高中组)比赛时间定于:2021年9月17日至9月23日,共有裁判员70人,教练员102人,运动员680人,需要同时安排852人住宿,6片标准足球场比赛。
(一)训练与比赛场地要求:
①场地大小符合国际比赛标准,并举办过国内或国际(甲级或以上联赛)比赛,拥有6片以上职业联赛级球场。
②技术指标均符合职业联赛要求,工作人员每天整理球场。
③符合封闭比赛的条件。
④配备相应标准的赛事安保及应急医疗措施,有完整预案。
(二)后勤内务要求:
1.住宿地点距离训练、比赛场地步行可到达,交通便利,无交通安全隐患;
2.需拥有完善的消防安全设施,应急避难通道;
3.需要有能力接待不少于921人同时住宿.
4.设有仓库,设备安置室、战术指导室(会议室)、洗衣室、餐厅,餐厅可同时容纳至少200人就餐;
5.拥有专业服务团队,厨师团队;
6.拥有丰富的大型赛事举办经验及接待能力。
(三)活动组织能力要求:
1.负责策划执行开幕式、颁奖仪式及其配套活动等。
2.设计2021年辽宁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的背景板、秩序册、奖牌、奖杯、A字板、横幅等统一的元素,使赛事成为一个整体。
3.联系相关媒体介入赛事宣传,在报纸、网络媒体等赛事跟踪报道,赛后制作赛事花絮手册和视频集锦。
(四)防疫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和采购人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活动期间各项防疫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做好入场人员体温检测、个人防护和环境消杀工作等。具体防疫要求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发生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活动延期或终止的,双方另行协商,依法解决有关事宜。
(五)安保和消防要求:
(1)负责消防安全检查、治安巡逻工作;
(2)安全保护主要包括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询问、传达、车辆停放指挥和岗亭值班及其他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4)做好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5)消防安全服务主要包括提供具备安全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消防安全,24小时值班,处理消防闭路监控异常情况,按照消防“256”制度的要求做好值班巡查工作。严格执行消防操作规程,定期进行消防演练,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备设施及器材完好有效。
(6)所有安保和消防设施与流程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初中组:2021年9月11日至9月17日,高中组:2021年9月17日至9月23日。(以上为计划日期,具体日期以签合同为主。)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拥有6片以上职业联赛级球场。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5日至2021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0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供应商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内容、格式自拟,随备份文件一同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也可报名后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 公告内容。 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教育学院(辽宁教师职业学院)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甲科协大厦819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tenderee_LN@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彬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