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电子警察系统工程设备采购第一标段-项目编号:
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电子警察系统工程设备采购第一标段-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
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心的委托,按照鸡西市(市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计划编号FS[2021]0685),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电子警察系统工程设备采购第一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XC[2021]1136
二、项目名称: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电子警察系统工程设备采购第一标段
三、预算资金:2,347,645.92 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和平南大街-南星街、建工街-松林路、水岸街-兴国路等共计12个路口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电子警察系统工程设备采购(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五、地点:鸡西市鸡冠区(甲方指定地点)
六、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天内。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省内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3、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或生产厂商(经营范围或资质包括本次采购内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截图,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
A.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B.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核查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址:http://hd.chinatax.gov.cn/xxk/
C.投标企业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
D.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E.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未被列入重大失信当事人名单。
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提供截图;
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26日09时00分至2021年09月01日16时00分,(公休日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商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鸡西分网]网上报名(必须标注清楚标段),报名成功后方可到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军办114-4-1-1)现场填写获取谈判文件登记表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6日13 :00(开标时间相同);
地点: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军办114-4-1-1)。
十、招标机构有关信息:
招标人: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95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军办114-4-1-1
联系人:张泽
电 话:185*****582
邮 编:158100
电 子 信 箱:
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售竞谈文件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1.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发布,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本项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执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5日
招标
|
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