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与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EPC(ESLC-202108FJ-00200100...
利川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与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EPC(ESLC-202108FJ-00200100...
利川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与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EPC(ESLC-202108FJ-********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C-202108FJ-********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城乡生活垃圾收集与焚烧发电一体化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 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利川市城市生活垃圾收集与焚烧发电一体化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利发改审批〔2018〕30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利川市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和社会资本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政府10%,社会资本90% ,招标人为 恩施州侨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地址为利川市柏杨坝镇雷家坪村2组、4组和南坪乡塘坊村10组;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地址分布在各相关乡镇。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深化、概算、职业卫生专篇、安全专篇、消防专篇、施工图设计、去工业化设计)、土建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锅炉监督检验、电力工程质检、特种设备安全监测、调试工作、单项验收,及配合发包人进行的竣工验收及整厂性能测试验收,直至整个电站系统能够达标正常运行(含场外取水工程、排水工程,取水用电设计除外)。(起重机械取证、电科院性能试验、电力安全评价、设计文件评审除外); ②与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分包商(如有)的协调工作;并协助发包人与当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与土地、设施和建构筑物等的所有权人、与检测检验机构和电力公司(含电力监理)等的协调工作。建成一个配备齐备、功能完善、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功能要求的垃圾焚烧发电厂。 | ||||||||||||||||||||||
2.3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最多允许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其中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2”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ggzy.enshi.gov.cn/ggzy/)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29日至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年09月14日10时00分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参加开标)。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本项目为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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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24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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