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交通协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0113202100056)”的质疑答复公告

关于“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交通协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0113202100056)”的质疑答复公告

关于“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交通协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答复

系统发布时间:2021-07-19 17:17


质疑人:成都天一政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555号万贯五金机电市场8号配送大厅20号


法定代表人:潘瑞菊


联系电话:177*****540


委托代理人:蒲秀芬


联系电话:133*****339


被质疑人: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联系人:潘女士、张先生


联系电话:***-********


成都天一政通科技有限公司因认为“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交通协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评审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21年7月7日向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邮寄书面质疑,我公司于2021年7月8日收到成都天一政通科技有限公司的书面质疑,并依法予以受理。


一、基本情况


2021年6月28日,我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2021年7月2日,我公司组织了本项目谈判活动,包括质疑人在内的11家供应商参与了本项目采购活动,其中6家供应商通过了本项目资格审查,并有5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最终报价。2021年7月6日,我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为成都润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质疑事项(详见质疑函)


质疑事项:成都天一政通科技有限公司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成都润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即本项目专门面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成都润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但是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成都润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成都润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质疑答复


本项目采购文件明确采购标的为交通协管服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六)款:“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之规定,本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根据上述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制作,其中对所属行业的填写内容是填写本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并非填写供应商本身企业的所属行业。成交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项目标的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无误。


另,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之规定,成交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的从业人员为132人,营业收入为486万元,资产总额为37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符合本项目所属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谈判小组资格审查无误,谈判程序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规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之规定,质疑事项不成立,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依法提起投诉。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6日

附件:


标签: 交通 公安局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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