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医院床单位臭氧消毒器采购项目
梅州市人民医院床单位臭氧消毒器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梅州市人民医院床单位臭氧消毒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24-2101D12N4136)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梅州市人民医院床单位臭氧消毒器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公共服务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16日14时4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0724-2101D12N4136
项目名称:梅州市人民医院床单位臭氧消毒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37.7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37.7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床单位臭氧消毒器 | 153套 | 137.7万元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5C%2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5C%22">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9年至2020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公共服务区
方式:领购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上传)以下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
招标文件领购方式:
(1)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点击招标公告中二维码链接(复制网址至手机浏览器中打开)填写相关信息及缴费用。
二维码链接:(https://www.gmgitc.com/DocSale/Weixin/Edit.aspx?BidCode=0724-2101D12N4136)
(2)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方式领购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3)前往以下地址领购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公共服务区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公共服务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林小姐
注:已领购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5C%22">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1年9月16日14时45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5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5C%22">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C%22">六、其他补充事宜1、********%5C%2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黄塘路63号
联系方式:********%5C%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9楼
联系方式:********%5C%22">020-37861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程宏、陈超、赵亮
电 话:***-********/********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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