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购买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关于购买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购买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1、收集与固定资产相关的财务资料,包括:财务报表、财务固定资产台账、资产管理系统导出固定资产明细表、固定资产购入发票、固定资产调拨或移交明细表。

2、实物盘点。根据收集的资料进行初步整理,并出具实物资产盘点表,安排资产盘点小组到街道办所在地进行实物盘点,如实记录现场盘点信息,补充完善资产数据。

3、整理汇总数据。将现场登记到的资产数据信息进行整理,盘点实物账与财务账逐一核对,整理出相关资产明细表(包括正常、盘盈、盘亏及待报废明细表)。

4、数据更新。按照经街道办固定资产管理员确认后的实物盘点数据与系统财务账数据核对结果,把最新资产名称、使用部门、存放地点、使用人等信息更新至资产管理系统。

5、固定资产清查总结。根据本次固定资产实物清查的结果,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整理出本次清查盘点遇到的问题及工作成果,提交给街道办清查盘点总结报告或验收报告。

项目预算金额: 160000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凤凰街道党政综合办(机关事务)

地址: 凤凰街道办

联系人: 马翠云

联系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 /

公告日期: 2021年 8月 25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固定资产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