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苗志国、苗素青、张圪计与秦春花、高平市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关于苗志国、苗素青、张圪计与秦春花、高平市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关于苗志国、苗素青、张圪计与秦春花、高平市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2021年08月25日 19:12

我院受理的苗志国、苗素青、张圪计申请1、对苗永土的死亡原因进行鉴定。2、对高平市人民医院集团、医生秦春花给苗永土出具的导引单导引事项是否符合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鉴定(①做核酸检测是否是患者的第一需要?②做核酸后24小时才能做胃镜检查是否符合诊疗常规?做核酸后不到24小时等待做胃镜检查于当晚3点45分死亡,是否系医生的延误治疗行为导致?)3、如果苗永土的死亡与高平市人民医院集团、秦春花对苗永土采取的延误诊疗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高平市人民医院集团、秦春花的过错参与度为多少?进行鉴定。凡符合本公示所列报名条件且自愿接受委托的社会专业机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我院将在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中随机选定本案鉴定机构。

一、报名条件

1、具有相关鉴定资质,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注册并审核通过;

2、注册地在全国范围内,在我院审核通过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机构可以报名;

3、受委托机构自愿承诺30日内出具鉴定报告。

二、报名时间:自公示之日起至2021年8月29日18时止。

三、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社会专业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报名。

四、特别说明

1、选择社会专业机构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随机进行,不专门通知涉案当事人到场;

2、本次确定机构的过程及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摇号结果如出现不符合案件资质要求的中签机构,该中签机构自动作废,依据系统中显示的参与摇号机构列表,以顺延的方式确定中签机构后一位机构为新的中签机构,如顺延后的机构仍不符合资质要求,则继续顺延,直至顺延到符合资质的机构为止。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凡

联系电话:****-*******

陵川县人民法院

司法技术室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专业类别(任一符合)
法医类-法医病理
医疗损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纠纷 医院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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