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泉镇民安易地扶贫搬迁点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喜泉镇民安易地扶贫搬迁点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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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喜泉镇民安易地扶贫搬迁点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联系人 | 陈辅康 | 联系电话 | 182*****929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1-08-29 1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08-29 15:00:00 |
采购单位 | 景泰县喜泉镇人民政府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是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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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喜泉镇民安易地扶贫搬迁点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001 | 001 | 工程类 | *******.740000(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喜泉镇民安易地扶贫搬迁点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已由景泰县农业农村局文件《景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喜泉镇民安易地扶贫搬迁点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的批复》(景农发【2021】515号)文件同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景泰县喜泉镇人民政府。
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68号文)的有关规定,景泰县喜泉镇人民政府对喜泉镇民安易地扶贫搬迁点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白银市)进行邀请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招标编号:GC_004514_001
2、项目名称:喜泉镇民安易地扶贫搬迁点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
3、立项批复:景农发【2021】515号
4、建设内容:
一、民安易地扶贫搬迁点(福禄村)出入口拓宽及村内主干道路铺设路缘石1234米,架设路灯40个,渠道衬砌600米(U40),办公区铺装地砖700m2;二、文化广场改造5600m2,广场四周增设围栏1454.74米,广场周边花池面积468.03m2,广场中心花池面积311m2,修建旗台一座;(三)购置小型勾臂车1台,垃圾斗23个,对易地搬迁点180院住户门前场地平整及垃圾清理。(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建设地点:景泰县喜泉镇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双方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7、资金来源:景泰县2021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
8、最高限价:壹佰柒拾玖万伍仟伍佰叁拾元柒角肆分
(¥ *******.74元)
9、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10、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三、资格审查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的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机械员、材料员须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4、提供参加本项目前三个月任意一月的完税证明及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竞标。
6、提供2020年的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所有资格审查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以PDF格式上传。
四、资格审查时间及竞价时间:
1、公告起止时间:2021年8月26日8时00分—2021年8月29日8时00分;
2、资质审核时间:2021年8月26日9时00分—2021年8月29日9时00分;
3、竞价起止时间:2021年8月29日10时00分—2021年8月29日15时00分;
五、其他内容:
投标人应当在合同签署完成后,将全过程相关资料装订成册,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其中未中标人两份,中标人四份),另中标人需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Word或Excel格式,报价为广联达GBQ6.0版本)以便招标人审计存档。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资料(阳光采购平台中上传的所有资料);
4、项目实施方案;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提供近三年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7、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投标人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造假,将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六、投标人报名竞价须知
1.不提供竞价所需的终端设备,投标人自行准备。
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多轮竞价,竞价快结束并出现次低价时系统自动延时竞价时间,延时周期为3分钟,各投标人(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在有效范围内。
3.投标人有以下行为的竞价无效:
(1)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资质要求报名的;
(2)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竞价方式进行竞价的;
4.由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网络系统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致使网络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报价活动中止,当影响网络报价因素排除后,由组织方通知各投标人重行网络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泰县喜泉镇人民政府
地址:景泰县喜泉镇
联 系 人:陈辅康
联系电话:182*****92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鑫至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景泰县一条山镇长城路136号
联系人:雷艳兰
联系电话:153*****313
2021年8月26日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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