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大两镇万山小学校关于学校竞争性磋商食材供应商的公告

旺苍县大两镇万山小学校关于学校竞争性磋商食材供应商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

旺苍县大两镇万山小学校竞争性磋商食材配送商。


二、配送品类

1、品种:

肉类(猪肉、鸡肉、牛肉、鱼肉等)、鸡蛋、蔬菜、干杂、调味品等。

2、标准:

(1)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不得配送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2)预包装食材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人对食材的要求。

(3)猪肉应符合国家标准 GB2707-2016 的要求, 猪肉须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活鲜肉,应符合旺苍县要求并在供货时提供有地方政府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供学校核验。其它肉类在供货时提供包括定点屠宰卫生防疫合格证明材料、动物检疫、检测等相关合格证明材料。 家畜/禽肉类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

(4)蛋类执行标准:GB 2749-2015 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散装生鲜禽蛋在配送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在供货时提供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检测合格证明和检疫、检测验讫标识。禽蛋必须新鲜、清洁、大小均匀、无破损,保证质期内新鲜、卫生、安全。

(5)蔬菜类必须新鲜,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一致、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6)调味品及干杂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无异味。调味品及干杂须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食品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7)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 GB2762-2017 规定。

(8)预包装类食材每批次提供一次由国家认可的官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合格报告(配送供应时提供);蔬菜、水果每半年提供一次由国家认可的官方检测机构出具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报告(配送供应时提供)。


三、配送数量

按照学校提供的采购计划和需求时间进行配送。


四、交货地点

旺苍县大两镇万山小学校食堂。


五、供货期限

采购供货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教育局牵头组织学校对配送商每年进行一次由教师、学生及家长参与的满意度测评,满意度在85%(含 85%)以上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满意度低于 85%的需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确定供应商,重新签订供货合同。


六、配送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近3年内无违法经营和投诉,信誉度较高,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有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

(二)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亲临现场并出具其身份证明,若本人不能出席,则须委托他人参加,被委托人须持有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四)参与竞争性磋商的配送商现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上交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五)各参选公司自行准备磋商性文件及现场陈述材料。


七、遴选公告时间及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4日。



八、遴选报名办法

(一)报名:

1.应答人现场递交应答响应书,若中选则需交20000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结束,若无食材配送相关问题事件发生则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应答人应答品种应与经营范围相符。

3.应答人持身份证、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安全认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年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招标人验原件后,留复印件,退原件给应答人),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上午。

(三)报名地点:旺苍县大两镇万山小学校安全后勤办公室。

(四)联系电话:182*****424(赵老师)。


九、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

竞争性磋商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上午9:30开始。地点临时通知,应答文件一旦递交采购人,不得再要求更改。竞争性磋商开始后,应答人不能撤回应答文件。


十、竞争性磋商办法

综合评分法。由配送商按抽签顺序进行陈述,我校邀请大两镇纪检干部、学校廉勤委主任、教师代表等现场监督。由我校组建评委,聘请1名具有专家资格证的评标专家参与,另选6名教师代表作为评委,学校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成员不得担任评委。进行现场打分,现场统分,现场公布结果。得分最高者确定为我校食堂食材供应商。


十一、其它事项:

(一)供应商相关人员不得在本校食堂务工。

(二)提供的食材及服务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中选配送商对提供食材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等承担全部责任。

(三)在运输途中的损毁和学校在验收时发现不合格的食材,由中选配送商负责调换,按时送达学校,并承担相关损失。

(四)中选配送商必须向学校提供每批次食材质量检测报告一份,定期向学校提供职能部门的监督检验报告书。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接受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以上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选配送商负担。

(五)中选配送商在配送食材时,同次必须是同批次。若因批次不同,造成主管部门抽检有瑕疵或不合格,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选供应商负责。

(六)中选配送商不得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供货,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且不返还中选配送商的履约保证金,将此资金用作支付因中选配送商违约而产生的费用。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等。配送商有义务协助学校完成“832平台”的采购任务。

(八)因道路不通、自然灾害等原因引起的变更配送路线,配送线路由配送商自行确定,增加的费用由配送商自行承担。

(九)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旺苍县大两镇万山小学校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材供应商 学校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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