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年石漠化综合治理林业植被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昭平县年石漠化综合治理林业植被恢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昭平县2013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林业植被恢复工程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桂发改农经【2013】1053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以桂发改投资〔2013〕1130号文下达了 广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 工程投资计划,项目业主为昭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在昭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编号:ZPC2013昭工字160号,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投资及自治区财政配套投资,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昭平县2013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林业植被恢复工程
2.2 建设地点:昭平县黄姚镇
2.3 项目规模:投资资金203万元人民币
2.4 招标范围:人工造林41.8公顷、封山育林164.5公顷。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工程实施时间: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18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成项目担任建造师,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及类似工程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3年 11月4日至 11月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昭平县昭平镇向阳街5号。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投标单位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报名,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2012年以来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对账单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及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的项目经理(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12年以来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对账单原件)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①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②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④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⑤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⑥拟派往本工程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的上岗证、职称证、二代身份证、2012年以来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对账单复印件⑦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及安全管理员持有的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⑧广西区外来桂企业须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真实性核查(按桂建管【2013】34号文件执行)⑨昭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投标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能提供或者报名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并同时提供上述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4.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本(不含图纸等技术资料费),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
4.3 截标时间:2013年11月25日下午 15 时30分。
开标地点:昭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昭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昭平县昭平镇北秀街7号 地 址:昭平县昭平镇向阳街5号
邮 编:546800 邮 编:546800
联 系 人:陈玉鉴 联 系 人:小邓
电 话:138*****788 电 话:180*****687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昭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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