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城投公开摇选【2021-8-58】监理 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方志敏公园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已由上饶市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03-361102-04-01-323724批准建设。现决定采用公开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监理单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方志敏公园配套道路工程监理 2、本项目投资:总投资为1397万元,本项目建安工程费********.75元;道路全长约800米,用地面积为10441?O 3、计划工期:122日历天(至本项目竣工验收) 4、工作内容(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用地红线内所有监理工程。 5、监理费发包价格:15万元(包干价,本项目因工程量、造价、工期、难度系数调整或变化时,监理费均不调整)。注:投标人不响应招标人要约投标报价的,做无效标处理。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二、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资格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 3、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监理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4、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办理来赣企业信息登记,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文件精神办理相关手续,开标时提供相关网址查询页面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5、拟派人员: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备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类、给排水工程类相关专业各一名);监理员在中标后按国家相应规范配备。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人员还需提供在本工程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注: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号)及各省实行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按《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号)执行,外省投标人按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执行。 6、投标人需提供一个开标当月前近60个月内(不含开标本月度,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已竣工完成的单项合同工程总造价达1082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上述业绩达到80%即可)。监理业绩至少提供两种(含两种)证明材料原件以证明投标人项目监理业绩满足要求,证明材料原件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必备)、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图纸证明材料,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开标时,投标人未当场、当时、当众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已注明复印件的除外),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管理部门统一换证情况除外)。 三、招投标主要事项 1、招投标信息发布及招标文件下载:公告本项目在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rcq.com/,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iangxi.gov.cn/web/及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xsrct.com/进行公告(示),有意向的投标企业可在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rcq.com/及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xsrct.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以上公告信息摘自于上饶产权网——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srcq.com/(上饶市属国有企业的专属采购平台) 2、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9月2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庆丰北路238号(大会议室) 3、公告时间 2021年8月27日-2021年9月1日 4、资格审查及评标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采用公开摇选。本工程采用纸质开标、评标,投标单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 1、本次项目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并于2021年9月1日15:00前达到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2031 0309 0000 0295 64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注:(1)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应注明用途、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现场查对核实(若因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未备注项目名称、用途而导致无法进行现场核查的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账为准,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本保证金没有及时或足额到账为无效投标。 (3)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退还(利息按同期活期利率计算)。中标者保证金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退回中标人(利息按同期活期利率计算)。 (4)采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采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 五、其他事项 1、本项目执行饶建发【2018】30号文规定,按饶建发【2018】30号文规定,监理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管理规定。 2、本项目执行饶府厅[2019]10号文规定,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单位须提交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中标后到岗履职承诺书即为监理合同的组成内容。 3、本项目中标监理单位必须服从《上饶市住建局规范工程监理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饶建发〔2019〕182 号文和《上饶市城投集团公司监理单位管理办法(试行)》饶城投字〔2021〕37号文管理要求。 4、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查实,如有虚假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已中标企业取消中标资格。若在监理过程中发现挂靠行为,则中止监理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因处于疫情特殊时期,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3号)》及《上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14号)》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所有省外来(返)饶人员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投标后果自负。 6、本项目为自主招标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 7、本项目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森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莹 联系电话:155*****083 招标人: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136*****3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