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后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电源屏断路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ZTSYJSZ2021-0061
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关于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后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电源屏断路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ZTSYJSZ2021-0061
沈阳局集团公司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后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电源屏 断路器)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ZTSYJSZ2021-0061
1.谈判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后工程)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于铁路总公司基本建设投资和辽宁省政府投资(基建),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谈判采购条件,现邀请国内资格合格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谈判申请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建设地点:朝阳市。
2.2项目概况: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位于辽宁省境内,线路至朝阳站引出,沿既有铁路通道增建二线至叶柏寿站,线路全长80.7公里,其中新建双线约59.4公里,单绕约4.0公里,沿既有增建二线约17.3公里,桥隧比约23.4%。
2.3采购内容:A1电源屏、A2断路器,两个包件,具体规格型号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谈判申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3.1.1 A1电源屏
3.1.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
3.1.1.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1.1.3电源屏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1.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2019年和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
3.1.1.5投标物资必须在铁路大中型工程有近三年供货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影印件;并附铁路局级安全运行证明(主管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3.1.1.6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近三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1.7投标物资须通过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技术审查,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
3.1.1.8投标人未因为弄虚作假或质量问题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投标或暂停使用;
3.1.1.9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1.2 A2断路器:
3.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3.1.2.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1.2.3断路器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1.2.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2019年和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
3.1.2.5投标物资必须在铁路大中型工程有近三年供货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影印件;并附铁路局级安全运行证明(主管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3.1.2.6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近三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2.7投标人未因为弄虚作假或质量问题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路局禁止投标或暂停使用;
3.1.2.8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2 本次谈判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请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8:00时起至2021年8月31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报名时间截止后,投标人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文件工本费为200元人民币(按项目收取),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8.4项中的汇款账户(汇款注明:ZTSYJSZ2021-0061-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未缴纳文件工本费者,投标无效(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再次缴纳)。
4.3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9日8时30分。
递交方式:邮寄(为保证能参与谈判,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前一日寄达)。
邮寄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见本公告8.2款
5.2谈判时间与形式
5.2.1谈判首次报价时间:2021年9月9日8时30分。
5.2.2谈判形式:采用网上或电话谈判(具体方式详见谈判文件)。
5.3逾期寄达的、未邮寄到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定标方法及谈判保证金
6.1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标。
6.2定标方法:结果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按评委会推荐排名第一定标。
6.3谈判保证金:
6.3.1本项目保证金:A1包件1.6 万元,A2包件0.11万元。
6..3.2谈判申请人须于9月6日12:00前将谈判保证金电汇(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及投标包件号)至采购人指定账户,未按要求时间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谈判响应文件(汇款注明:ZTSYJSZ2021-0061-包件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采购人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和平路五段4号
技术咨询:刘工
联系方式:****-*******
8.2采购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项目负责人:娄经理
联系电话:***-********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3号楼)
8.3问题澄清
需要招标人澄清问题的,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分别发至采购人、采购机构邮箱(盖公章扫描)。
采购人邮件:liushufu5556@163.com
采购机构邮箱:cgslxr@163.com
8.4标书款、谈判保证金及服务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联系电话:***-********、***-********、***-********、***-********
服务费发票联系财务科开具。
标书款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
注:发票(工本费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1年8月26日
附件1
采购公告附表
采购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采购编号:ZTSYJSZ2021-0061
序号 | 包件号 | 包件名 | 物资设备名称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收货单位 | 售价 |
1 | A1 | 电源屏 | 区间智能电源屏-20KVA | 套 | 1 | 2021年9月 | 施工现场 | 验收合格 车板交货 | 中铁七局 | 200元 |
2 | 站内综合智能型电源屏-25KVA | 套 | 1 | |||||||
3 | 站内综合智能型电源屏-30KVA | 套 | 1 | |||||||
4 | A2 | 断路器 | 室外变压器箱用断路器 SA-B型 | 个 | 110 | 2021年9月 | 施工现场 | 验收合格 车板交货 | 中铁七局 | 200元 |
5 | 组合用断路器 SA2-G2型 220V | 个 | 230 | |||||||
6 | 组合用断路器 SA2-H2型 DC24/220V | 个 | 50 | |||||||
7 | 组合用断路器 SA3-H3型 DC220V | 个 | 69 | |||||||
8 | SA型断路器安装底板 | 块 | 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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