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维护项目询价公告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维护项目询价公告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维护项目进行自行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 | 青海省2021年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维护 |
采购方式 | 询价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10.00万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本项目不分包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1年8月26日 |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楼12楼1203室 2021年9月2日15:00 |
报名 | 以邮件形式将公司名称及参与项目名称发送至qhhbjfsc@163.com,????报名截止到2021年9月2日12:00 |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 |
监督部门和电话 | 厅机关纪委:****-*******; 厅科技与财务处:****-******* |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第二部分 青海省2021年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
管理系统维护工作内容及技术参数
一、采购内容
1.维护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信息维护、问题咨询、故障处理等汇总工作。
2.维护单位应建立一套完善的日常巡检核查制度,定期对青海省核技术利用单位信息进行核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做好核查记录。
3.维护单位应根据省级监管部门要求,定期汇总本周管理系统运维问题清单、核技术利用单位咨询清单,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管理系统核查维护情况总结;按期提交半年、年度管理系统运维工作报告和相关档案材料,报告根据数据核查要求编写,并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对报告内容和频次进行调整。
4.根据监管部门工作需要,在重大涉核与辐射活动前,积极配合,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协助完成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汇总。
5.对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中核技术利用单位信息、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台账相关信息、剂量监测和年度评估报告上传情况等建立运维档案和清单,定期进行数据下载备份、整理存档。
6.根据管理系统运维状况,针对系统使用操作和存在问题,及时提出优化建议和实施方案建议,并配合监管部门研究制定优化方案和组织实施。
7.维护单位需承担省级监管人员辐射职业照射数据采集和统一管理平台数据录入工作。
8.维护单位应根据2021年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质量核查中青海省现状,对照《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质量核查方案》核查内容明细,及时统计分析、跟踪督促完善管理系统,做到现场核查、监控预警,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持和参考。
9.维护单位应对核技术利用单位工作人员提出的技术咨询予以及时回复,积极给予技术问题解决和工作建议。
二、技术参数要求
1.熟悉计算机系统统计分析功能,能够对计算机运行的一般问题排查解决,能对青海省各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和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技术指导;
2.及时发现管理系统中核技术利用单位信息存在的问题,并做好记录汇总,提出有效解决措施。
三、提交成果
1.定期管理系统巡检制度、运维问题清单、技术咨询清单和核查记录;
2.管理系统每月维护总结报告,半年和年度运维总结报告;
3.管理系统数据质量核查分析报告;
4.核技术利用单位相关数据信息定期下载备份资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5.管理系统优化建议和实施方案;
6.省级监管人员辐射职业照射数据采集和统一管理平台数据录入。
四、服务期
12个月
五、资金预算
项目资金预算为10.00万元。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报价文件的内容
1、报价单
2、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资质证明文件
3、企业业绩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5、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八、报价文件的份数
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方式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日15时00分
2、递交地点:西宁市南山东路116号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楼12楼1203室;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十、报价文件的编制及签署
1、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须以A4纸装订成册,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报价文件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报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报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十一、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密封,在封口处均应粘贴密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
2、封面应写明招标人名称、采购人地址、参与项目名称、供应商的名称(加盖单位印章),并应在报价文件封面右上角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3、报价文件必须由专人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地点送交,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