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4-2015年度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招标公告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4-2015年度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招标公告

关于宜宾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4-2015年度公务车辆定点保险项目
征求意见公告
致有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宜宾市财政局委托,根据采购人提出的投标商资质资格条件和招标项目要求,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对“宜宾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4-2015年度公务车辆定点保险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详见附件)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
如您认为采购人提出的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招标项目要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
所提意见请在2013年11月12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
联 系 人:宁先生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
邮箱: ybcg2004@163.com
邮编:644002
联 系 人:刘女士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宜宾市财政局
采购项目编号宜政采征[2013]59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四川省宜宾市
公告类型征求意见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到公告截至时间2013-11-05 10:30 到 2013-11-12 17:00
采 购 人四川省宜宾市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包个数1
各包采购内容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各包采购内容”
各包技术参数指标详见“各包采购内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31)*******联 系 人:宁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31)**************邮 箱: ybcg2004@163.com邮 编:644002联 系 人:刘女士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31)*******联 系 人:宁先生
其它内容关于宜宾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4-2015年度公务车辆定点保险项目征求意见公告致有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宜宾市财政局委托,根据采购人提出的投标商资质资格条件和招标项目要求,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对“宜宾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4-2015年度公务车辆定点保险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详见附件)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您认为采购人提出的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招标项目要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2013年11月12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非常感谢您的参与。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31)*******联 系 人:宁先生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31)**************邮 箱: ybcg2004@163.com邮 编:644002联 系 人:刘女士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宜宾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4-2015年度公务车辆定点保险项目征求意见公告致有关供应商:受采购人宜宾市财政局委托,根据采购人提出的投标商资质资格条件和招标项目要求,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对“宜宾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4-2015年度公务车辆定点保险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详见附件)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您认为采购人提出的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招标项目要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所提意见请在2013年11月12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非常感谢您的参与。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31)*******联 系 人:宁先生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31)**************邮箱:ybcg2004@163.com邮编:644002联 系 人:刘女士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附件一: 一、资格资质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本次采购设备合法生产或经营资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是本企业在职人员;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登记注册地位于宜宾市的分公司或者支公司。7.经营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二、招标项目及要求宜宾市2014-2015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费费率和保险条款由各保险公司自行定制,为了更好地搞好宜宾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公务车辆的定点保险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报价应包含如下内容:㈠机动车辆保险车辆损失险费率;㈡机动车辆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费率;㈢车上人员责任险;㈣玻璃单独破碎险;㈤不计免赔率特约险;㈥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给出机动车辆承保保险费的计算公式;㈦投标人应对其投标报价的费率系数的取值作出详细的说明。二、投标人应提供其所有险别详细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三、服务承诺㈠承保方案及服务承诺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本着被保险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载明其对公务车辆承保的承保方案及服务承诺。㈡理赔方案及服务承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载明其对公务车辆出险后从报案、查勘、定损到理赔的理赔方案(包含:理赔机构的设置;公务车辆出险后理赔过程中所需的手续及流程图;投标人对公务车辆出险后执行赔付的标准)及服务承诺。1、查勘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载明其对公务车辆查勘方案及服务承诺,并明确一下几点:①、事故地点在城区的,投标人查勘到达时间;②、事故地点在城区外市内的,投标人查勘到达时间;③、事故地点在市外(省内、省外)的,投标人查勘到达时间;④、投标人对小事故的处理规定。对事故责任和保险责任明确,单证齐全、真实,且不涉及人员受伤的小额赔款,建立快捷的查勘理赔服务机制。2、定损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载明其对公务车辆查勘方案及服务承诺,并明确以下几点:①、施救费用的确定原则;②、修理厂家的确定原则;③、换件的依据及材料原则;④、修理费用的确定原则。3、赔付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载明其对公务车辆赔付方案及服务承诺,并明确以下几点:①、赔付方式;②、赔付时效;③、赔付服务方式。㈢、增值服务承诺及其他优惠条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载明其对公务车辆的增值服务及其他优惠条件。四、投标人基本服务要求:㈠、保证被保险单位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投保人应根据被保险单位的通知,及时上门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单。㈡、应设有365天*24小时全体报案咨询、服务电话,并派专人受理索赔接报案。㈢、应指派专人负责向采购中心报送各种报表和有关事项的接洽工作。㈣、投标人在接到被保险单位的出险报案后,提供科学、快捷的理赔服务,并派专人上门协助被投保单位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㈤、出险车辆需维修的,应根据被保险单位意见确定汽车维修企业,在四川省交通部门规定的相应维修项目的定额工时内江车辆修复,交被保险单位使用。㈥、应对被保险单位的保险车辆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㈦、定期为被保险单位免费举办关于出险索赔程序、保险知识等方面的知识讲座及其他活动。㈧、投标人应与被保险单位共同开展防灾减损活动,配合被保险单位举办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及表彰活动,合理支付防灾安全宣传费用。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被保险单位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治腐败现象的出现。㈩、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被保险单位经办人支付手续费。㈩㈠、投标人可提供的其他服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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