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储备警械装备及生活保障和抢险救灾物资招标公告
应急储备警械装备及生活保障和抢险救灾物资招标公告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应急储备警械装备及生活保障和抢险救灾物资项目采购公告
KSZFCG(JZ)(2013)04号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货物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1、谈判文件编号:KSZFCG(JZ)(2013)04
2、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地区政府采购应急储备警械装备及生活保障和抢险救灾物资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喀什地区公安局
4、采购机构名称: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5、采购内容及数量:
第一包:应急储备警械装备;
第二包:应急储备生活保障和抢险救灾物资。
6、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7、资质要求:第一包投标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所投产品必须是公安部警用装备生产企业目录内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核发的警用装备产品销售许可证并提供原件,手铐必须是公安部【2007】849号文件的手铐入围生产企业产品,脚镣必须是公安部【2009】319号文件的入围生产企业产品,投标商需提供上述产品(手铐、脚镣)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复印件(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原件);第二标段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投标总价;具体见谈判文件。
8、送交投标文件时,须先足额提交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
9、招标文件取得时间:2013年11月6日至2013年11月19日(节假日除外)。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2013年11月19日之前到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心登记,进行投标确认(可电话登记),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标书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1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应于2013年11月2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2、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新疆国税局喀什培训中心(东湖宾馆)二楼会议室(喀什市人民东路352号)
14、采购机构地址:喀什地区财政局二楼(喀什市解放北路46号)
15、标书款汇入帐号(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得汇入此帐户)
收款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营业部
16、拷贝招标文件及投标确认联系人: 杨红 努力曼姑王怀德 联系电话:****-******* ******* 传真:0998—2598201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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