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医院第三届长安临床护理发展高峰论坛会务组织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省人民医院第三届长安临床护理发展高峰论坛会务组织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省人民医院第三届长安临床护理发展高峰论坛
第二届陕西省临床护理联合会暨临床护理高质量发展与创新学术大会
会务组织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省人民医院护理部拟对第三届长安临床护理发展高峰论坛、第二届陕西省临床护理联合会暨临床护理高质量发展与创新学术大会会务组织服务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项目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第三届长安临床护理发展高峰论坛、第二届陕西省临床护理联合会暨临床护理高质量发展与创新学术大会
二、项目预算:18万元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人民医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西路256号
联系人:刘晓梅
四、项目实施地点:陕西省人民医院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第三届长安临床护理发展高峰论坛、第二届陕西省临床护理联合会暨临床护理高质量发展与创新学术大会会务组织服务
项目概况:第三届长安临床护理发展高峰论坛、第二届陕西省临床护理联合会暨临床护理高质量发展与创新学术大会会务组织服务
项目用途:第三届长安临床护理发展高峰论坛、第二届陕西省临床护理联合会暨临床护理高质量发展与创新学术大会会务组织服务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1年8月27日08时30分至2021年9月2日,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及要求:陕西省人民医院护理部,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八、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7日14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1年9月7日14时30分
3、开标地点:陕西省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三楼国际会议厅
九、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省人民医院护理部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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