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相机、摄像机招标公告

照相机、摄像机招标公告

照相机、摄像机项目 协议供货网上询价公告(宜财采计[2013]635号、宜财采计[2013]636号、1722号)

采购单位:宜昌市林业局
计划函号:宜财采计[2013]635号、宜财采计[2013]636号、1722号截止时间:2013-11-1015:38:07
项目名称:照相机、摄像机项目
联系人:张立新联系电话:****-*******
交货时间:2013年11月20日资质要求:2013年协议供货办公自动化设备供应商
交货地点:宜昌市发展大道48号
备注:佳能照相机不要标配镜头。
序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数量
1佳能单反照相机EOS5DMarkIII标配(不要标配镜头)1
2松下高清摄像机AG-HPX260MC标配1
3松下摄像机三脚架LibecTH-650DV标配1
4松下原装卡64GP2标配1
5佳能单反照相机镜头EF16-35mmf/2.8LIIUSM标配1
6佳能单反照相机镜头EF24-70mmf/2.8LUSM标配1
备注:
1:无效报价的定义
无效报价指供应商未按规定填报、填报不完整或服务、资质不满足等情况。无效报价将自动删除,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网上询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平台将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报价最低的排序在先;当出现相同报价时,信用等级高的排序在先;如信用等级也相同,先报价的排序在先。
3:选择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询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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