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渝昆高铁五标项目防落梁减震榫、水泥等物资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渝昆高铁五标项目防落梁减震榫、水泥等物资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新建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重庆至宜宾段铁路工程由《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9〕1463号)、《中国铁路总公司、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新建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发改函〔2019〕2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昆高速铁路西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川渝段站前五标项目经理部。就其所需的防落梁减震榫、水泥在国内组织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符合谈判资格条件的竞价人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新建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重庆至宜宾段站前工程YKCYZQ-5标段,起讫里程为DK152 898.6~DK190 019.577,线路长度37.699km。设计速度:350Km/小时,路基工程(含站场):区间路基11.7584km,站场路基1.801km,区间路基土石方SJ57376断面方,站场土石方*******断面方,桥梁共计23.299km/55座,其中特大桥15.773公里/12座,大桥5.665公里/22座,中桥1.861公里/21座。制、架双线简支箱梁511孔,其中:32m简支箱梁478孔、24m简支箱梁33孔;特殊孔跨9联。框架桥255顶平米,涵洞977.92横延米。隧道841延米/2座,均为双线隧道,正线:无砟道床地段轨道精调74.85公里;无砟道床铺设74761.21米(其中:路基地段24073.72米,桥梁地段48999.23米,隧道地段1688.26米)。 该标段中标价:261899万元。计划工期5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14日。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见附表。本次谈判数量为预计数量,具体使用数量有调整,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防落梁减震榫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满足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产品须提供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二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铁路经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的生产专利授权书; (3)生产能力要求:招标物资年产值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 2019 年、2020 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 36 个月(不得为同 1 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 1 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9年、2020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2019、2020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9、2020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招标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在制交易期内,禁止参与所属各项目物资招投标活动。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2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水泥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年生产力在200万吨以上;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厂和集团内部不生产熟料的生产厂(粉磨站)及该生产厂授权的代理商)。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水泥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5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2018年、2019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P.O52.5普通硅酸盐水泥、缓凝水泥生产商2019年至开标日具备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其他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中标后检测合格出具正式配合比后方可使用。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9年、2020年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二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2019、2020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9、2020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在制交易期内,或限制交易期满但未履行准入手续以及未能取得准入通知的,禁止参与所属各项目物资招投标活动。 (7)其他:代理商参加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函,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厂家:SN-01包件为宜宾双马,SN-02包件为宜宾瑞兴,投标人应具备指导现场施工的能力。 2.3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3.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不提供纸质版。潜在竞标人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及(http:///)上发布。 各竞标人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须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竞标报价和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请各竞标人在开标后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在报价和上传谈判响应文件后勾选开标后自动解锁。 3.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每包件售价:每包件售价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附表,竞标人将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款汇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川渝段站前五标项目经理部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宜宾市财富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5105 0172 0049 0000 0688),售后不退,本次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款必须以竞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汇款时在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购买渝昆高铁五标项目(物资名称)竞谈文件 物资名称 包件号;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的扫描件一并发至********0@qq.com招标人电子邮箱,并电话告知联系人。 3.3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竞标人,请于2021年8月27日至 2021年8月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3.4答疑时间:竞标人需在2021年8月31日10:00前以邮件形式向采购人提交澄清或答疑的问题,采购人在2021年9月1日23:59前以邮件形式予以答复。 3.5竞标人在距离开标1个工作日前(2021年9月5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采购方指定账户(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川渝段站前五标项目经理部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宜宾市财富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5105 0172 0049 0000 0688),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的扫描件一并发至********0@qq.com招标人电子邮箱,并电话告知联系人。以个人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注明用途 项目名称 物资名称 包件号的竞标人,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其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保证金见谈判采购文件)。 3.6谈判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4.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9月6日8:00至10:00,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首次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9月6日10:00时,谈判开始时间为:2021年9月6日11:00时,地点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川渝段站前五标项目经理部二楼会议室(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启航东路10号)。各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递交电子谈判文件并进行首次报价,谈判开始后在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锁(解锁后,采购方才能看到报价和谈判文件),供应商首次报价和谈判文件必须与谈判时的纸质文件一致。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邀请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以及http://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6.1采购人名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川渝段站前五标项目经理部 6.2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启航东路10号中铁三局渝昆五标项目部 6.3联系人:李鹏 6.4联系电话:156*****633 6.5电子邮箱:********0@qq.com
附表1 竞争性谈判公告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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