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皇山新区仁北路(一中门口段)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仁皇山新区仁北路(一中门口段)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限额以下】湖州市仁皇山新区仁北路(一中门口段)维修工程发包公告

一、工程信息

发包人:湖州市中兴建设开发公司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钮 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湖州市仁皇山新区仁北路(一中门口段)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cjfz2013-093

项目内容:道路、支管及收水井修复

发包方式:公开发包 工程类别:市政三类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湖州市仁皇山分区仁北路

投资估价:40万元 资金来源:自 筹

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11月7日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 14日下午14时整

开标地点: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大线场路88号天民商座B座305)

发包文件售价:300元/份(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投标人资质类别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外地进湖企业须经备案,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外地进湖拟投标建造师须经备案)

其他要求:(1)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二、相关文件下载

1、发包文件、工程量清单下载

清单

仁北路一中门口段修复工程发包文件


湖州市仁皇山新区仁北路(一中门口段)维修工程发 包 文 件 项目编号:cjfz2013-093项目名称:湖州市仁皇山新区仁北路(一中门口段)维修工程招标人:湖州市中兴建设开发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13年11月4日目 录发包项目概述 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总则发包文件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评标授予合同其它第二章合 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外包封面二、商务标格式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发包项目概述一、湖州市仁皇山新区仁北路(一中门口段)维修工程由湖州市中兴建设开发公司作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业主委托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公开发包择优选定承包单位。二、工程描述:发包工程项目的类别:本工程按市政三类工程 取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市区一般工程乘以1.15系数计取;税金按 市区 计取。(参考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0版及湖建发〔2013〕130号文件)。发包范围:道路、支管及收水井修复质量要求:合 格建设规模:道路修复约1500平方米 计划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11月18日; 工程建设地点:湖州市仁皇山分区仁北路 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14日下午14:00。投标文件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至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大线场路88号天民商座B座305)。五、注意事项:发包文件售价300元/份,(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联系人:小钮联系电话(传真):****-*******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13年11月4日投 标 须 知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序号条款号内容( 规定、要求 )11.1工程名称:湖州市仁皇山新区仁北路(一中门口段)维修工程建设地点:湖州市仁皇山分区仁北路要求质量标准:合格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3.3要求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11月18日33.2发包范围:道路、支管及收水井修复42.1资金来源:自筹517.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分别装订包封,且资格文件、商务标分别装订包封,中标后再提供贰套)64.1投标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外地进湖企业须经备案,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必须具备B证)(外地进湖拟参加投标建造师须经备案)714.1投标有效期(日历天):60天815.1投标保证金数额: 3000 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本工程名称)916.1投标答疑会:暂不举行1013.1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11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19.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大线场路88号天民商座B座305)收件人: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32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下午14:00时整1423.1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4日下午14:00时整地点: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大线场路88号天民商座B座305)1535.1履约保证金:中标造价的10% (可采用银行保函形式)16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第四章一、总 则1、工程说明1.1 本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1.2 建设单位:湖州市中兴建设开发公司1.3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资金来源2.1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款项下的合理支付。3、发包范围及工期3.1本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发包方式选定中标人; 3.2发包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3.3要求工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3.4要求质量标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3.5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及各种形式的转包,一旦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通报处理。4、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4.2本发包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踏勘现场5.1各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发包文件7、发包文件的解释7.1 投标人通过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以下公告栏)(http://ztb.huzhou.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2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以及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有任何疑问,应于2013年11月10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提疑。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7.3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于2013年11月12日前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huzhou.gov.cn)【限额以下公告栏】上发布。8、招标文件的修改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以下公告栏)(http://ztb.huzhou.gov.cn)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发包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部分二部分组成(要求分别包封)10.2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概况;(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7)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B证;(8)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9)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10)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并提供相应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11)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12)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13)湖州市区市外建筑业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14)湖州市区市外建筑企业驻湖分公司营业执照;(15)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1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为准);(17)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需提供原件核查【第(1)、(2)、(8)、(9)、(10)、(12)、(17)项除外】。提供的原件另用纸袋包封。(注:开标当日如遇湖州市区、吴兴区、南浔区三地均有资格后审项目开标且原件中只能提供一份的,投标单位原件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出具情况说明,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不在三地区范围内的开标项目,投标单位原件必须提供,否则否决其投标。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否决其投标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10.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0.3.1投标函;10.3.2投标函附录;10.3.3投标报价:(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1)封面(投标总价);表4-1※(2)投标报价总说明;表4-2※(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4-3※(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 表4-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表4-5※(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表4-5-1(表4-5-2)适用于安装※(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表4-5-1-1(表4-5-2-1)适用于安装※(8)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4-6※(9)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表4-6-1※(10)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4-6-1-1※(1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4-7※(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4-8※(13)暂列金额明细表;表4-8-1※(1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4-8-2※(15)计日工报价表;表4-8-3※(16)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表4-8-4※(17)主要工日价格表;表4-9※(18)主要材料价格表;表4-10※(19)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表4-11(注:以上带“※”号的投标文件页面由投标人自行制作。其中第(6)、(7)、(9)、(10)项可以不提供书面文档,待中标后提供。)10.3.5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10.3.6投标文件需提供电子投标光盘一份,必须为品茗软件格式,刻入光盘,并在光盘上注明投标单位,密封后放入商务标正本中,否则该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11、投标文件格式11.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9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发包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12、投标报价1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方式。由发包人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综合单价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是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结算与支付应以发包人认可的,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为依据,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和发包文件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结算与支付。12.2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之和。1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发包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计算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及浙江省补充条款”(2008版)的规定,按发包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自身情况,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浙江省颁布的“计价依据”以及指引进行编制。12.4除非发包人对发包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发包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发包人不接受备选方案和一次性降价,所有降价均应体现在综合单价中。12.5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依据,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均不能更改,否则视为不响应发包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2.6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和安全施工费组成,其费率的取值应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及湖建发〔2013〕130号文规定计取。12.7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检验试验费费率的取值应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规定执行;12.8规费、税金作为不可竞争费用,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规定执行;12.9投标人的投标材料价格,除暂定价材料及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外,均由各投标人根据各自的市场采购价格,考虑市场变化因素自行确定或参考《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10期计取。竣工结算时按湖建发[2012] 76号文件调整。12.10投标人的投标人工费,由各投标人根据市场人工价格或参考《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9期市场人工信息价计取。竣工结算时按湖建发[2012] 76号文件调整。12.11本工程发包控制价为377000元。发包控制价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10版)以及有关政策性文件规定、结合本发包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常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主要材料价格按《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10期计取,暂定价材料价格按暂定价材料清单中相应价格计取,其他无价材料按市场价格计取;人工费的计取按《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9期湖州市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进行人工费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综合费用费率根据工程施工环境、工程类别,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及湖建发〔2013〕130号文规定的中间值计取。规费、税金按规定计取,规费中意外伤害保险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按湖造价[2010] 14号执行。投标人经核算发现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偏差在2%以上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以不署名的形式发传真提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12.13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12.14发包人拒绝接受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发包控制价的投标人成为中标候选人;12.15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应以发包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载明的最高限价的85%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发包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3.2在特殊情况下,发包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发包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数额向发包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加投标;14.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以本工程名称汇出,保证金缴纳凭证上必须体现本工程名称。户名: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青铜路支行 银行帐号:********137*****164714.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退还。14.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4.4.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14.4.2评标委员会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的;14.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5.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发包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5.3全套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一个外包封内,并在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 16.2投标文件外包封应使用统一格式填写、盖章,密封。如不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注明标志和填写清楚的投标文件,发包人将予以拒绝;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17.2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认投标文件(或投标补充文件)的包装、密封、标识、投标合同段、投标人全称、投标文件送达时间等均符合发包文件要求后,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书面凭证。只有取得签收凭证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开标。17.3发包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按发包公告上的要求支付发包文件费用,对拒不支付发包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发包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8.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18.2 发包人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8.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发包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2个的,发包人将依法重新组织发包; 19、迟交的投标文件19.1 发包人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0、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2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0.3根据本须知第13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与发包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21、开标21.1发包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出具其身份证、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的将视为自动弃权;21.2开标由发包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时,由各投标人、发包人和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各自的投标文件上签字认可。经确认无误后,由发包人宣布评标、定标办法,当众启封开标先开资格文件,再开商务标。资格文件审查不通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招标人做好相应的开标记录,投标人做好确认签字。21.3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1.1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六、评标22、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规定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竞争优选为原则;22.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工作在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3.1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23.1.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的;23.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盖章,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3.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23.1.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23.1.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3.1.6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23.1.7投标文件活页装订的;未加盖连续页码,中间有插页、缺页的;23.2经初步评审后,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中资格后审的评审标准和办法,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23.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4、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5.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5.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5.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1.3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原投标报价的,以原投标报价为准;低于原投标报价的,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25.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6.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3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6.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6.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6.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6.5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拒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7.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8、合同授予标准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6.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29、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0、中标通知书30.1确定招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30.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份;30.3中标人应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31、履约保证金31.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目为中标造价的10%。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30%;工期履约保证金:20%;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保证金:30%;安全无死亡履约保证金:10%;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10%。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规定执行,招标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1.2为取得履约保证金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32、合同签订32.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2.2 招标人如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2.3 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2.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32.5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招标人则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的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八、其它8.1在节日、省市重大活动及业主认为必要的期间内,需对工程现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有一定的要求,投标人应服从并按要求完成任务,相应的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生后不再单独计价。8.2本次招标,建设单位不提供临时用地、用水、用电。(需各投标单位在勘察现场后充分考虑在标价中,并在措施费中充分考虑,发生后不再另行计价)8.3本次招标,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安全防护、卫生环保、文明施工、沿线交通保障、二次进场等费用,该费用列入相应措施费。8.4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各投标单位对本招标项目,依据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方案对措施项目自主报价。措施项目清单中内容仅为业主的指引,投标单位应结合现场等进行报价,结算一律不作调整。8.5在与周边其他工程及标段的交叉施工工程中发生的交叉误工费,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价。8.6若因自身原因给周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其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8.7投标单位应仔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建设的需要,统一服从业主及监理的现场管理,并对进场的周边已施工好的设施加以保护。施工组织时尽可能考虑本项目的专业性,制定相关的施工技术方案,投标单位可在勘察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将这笔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价;8.8各投标单位需认真摸底人工、材料及机械的市场价并结合我市造价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进行自主报价,但不得采取恶意竞标及恶性不平衡报价,扰乱招投标市场。一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为恶意竞标及恶性不平衡报价属实,一律作废标处理。8.9投标单位应仔细勘察现场,并确保按工期完成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量(如有疑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疑时间提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期和质量,否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额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10承包人的雇员及设备的保险等保险取费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8.11投标人应当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即:严格落实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或绿化、工地车辆行驶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且密闭无洒漏)。8.12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进行报价。第二章合同第一、二部分 合同协议书及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示范文本”。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询标纪要及承诺书;(5)招标文件及投标疑问回复;(6)本合同通用条款;(7)投标书及其附件;(8)工程报价单;(9)图纸;(10)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1)工程量清单。二、工期延误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具体见施工合同由于承包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罚2000元,款项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由于发包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相应顺延。。三、安全施工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四、工程价款及调整1、本合同价款采用1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工作量所包括的风险及湖建发[2012] 76号文件文件关于人工、材料价格风险的约定。明显偏离市场价的综合单价当工程量超出15%的部分在结算时按可按市场价重新计算。(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 (4)、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工程设计变更及联系单签证; 2、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工程量的调整。(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按实调整: ①发包人提供的分部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 ②设计变更引起新增清单项目或取消原有项目。(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均应按实调整: 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有误;②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的增减。(3)清单项目或工程量调整应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等内容,按“计价规范”和本省“计价依据”等要求进行列项、计量。3、单价的调整。(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在合同约定的幅度内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除特大型工程外,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相应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参照投标时的报价分析表对原价格重新组价,或参考投标时所采用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的单价计算确定;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b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投标时所采用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4、措施项目费调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措施费为固定价,施工范围不增减则措施费不做任何调整。五、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正式合同签订7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预付款作为工程备料款,当实际支付款额达到合同价50%时,预付款全额扣回,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项目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前单独支付其总费用的60%。六、工程量确认:承包方应在每月25日前(节假日则向后顺延)向招标方监理工程师和投资方工程主管报送当月施工(完成情况及下月计划)进度表和工程进度申报单。七、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5%,结算审计后付至终审价的95%,剩余5%工程款在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支付。八、材料供应;(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主要材料、配件、设备等的供应厂商和品牌、价格须经业主同意。暂定价材料单价双方有争议不能商定时,业主有权直接选定供应商由施工方认购。(2)甲方如有供应材料、设备,乙方不得借故拒绝;(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进场都须甲方质量管理代表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场,并开具质保检验单。九、工程变更:设计技术交底、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联系单、业主书面指令、工程洽商纪要、测量记录、现场音像记录资料。十、双方一般权力和义务:1、发包人工作1.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场地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现场水电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所需费用自行考虑在综合报价中,不再另计。(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在合同签定后;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通用条款;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具体见施工合同1.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合同鉴证、接受总监的指令替发包人完成其它的工作;2.承包人工作2.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后两天内提供施工进度计划。 (3)承担施工安全保护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当地环保部门和城管部门的要求办,场地内按安全监督站要求办,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当地环保部门和城管部门的要求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6)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施工单位自己的工程应进行成品保护,费用自负,若损坏周围已建成的工程也应负责赔偿;(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按通用条款;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浙江省湖州市文明标准化施工要求组织施工;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为其它承包方提供方便;十一、工程变更:按设计变更单工程变更调整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参考设计技术方案、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联系单、业主书面指令、工程洽商纪要、测量纪要及事先、事中、事后三阶段现场音像记录资料)。十二、竣工验收与结算:按招标文件执行。(工程量清单说明)承包人提供竣工图及其他竣工资料的约定: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提供竣工验收资料三套、音像图片资料一套(所有资料应清晰完整,均需按照市城建档案馆的入档要求进行装订,并送至我公司资料室存档,其中至少完整原件一套),否则不予审计。在一次性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书后,我公司承诺2个月内出初审稿。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建设工程相关规范要求执行。十三、违约、索赔和争议1、违约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专用条款14条及《通用条款》第24条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第26.4条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若由于承包人原因违约,违约责任按询标纪要、招标文件及投标书附录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若由于承包人原因违约,违约责任按询标纪要、招标文件及投标书附录执行;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1)施工工期:本工程招标施工工期一律采用日历天数。若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引起延误承诺工期,发包人则按延期一天在工程款中扣罚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三,延期累积超过15天扣除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承包人擅自更换投标时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不能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到位,视作违约,扣罚全部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保证金;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到位率必须达到90%以上,并由发包人或委托监理工程师负责考核,按月统计;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到位率未达到90%,按每天1000元累计在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保证金中扣罚;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到位率未达到70%,扣罚全部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保证金,并作违约处理,发包人有权即时进行处理,解除合同、清退出场,已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安全施工:合同期内(竣工验收并移交发包人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下达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或停工整改通知,视承包人在安全生产方面违约,扣罚全部安全无死亡事故履约保证金;(4)承包人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若因为现场管理问题,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每发一次扣罚2000元-5000元;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下达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或停工整改通知,扣罚5万元-10万元;(5)在合同实施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书的要约、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时,发包人即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加强管理,或划出工程量由其他企业承包,承包人必须接受,否则作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 (6)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该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工程质量达到中标人承诺的质量等级,退还质量保证金,如达不到承诺的质量等级,扣罚全额质量履约保证金;2、争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提交湖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湖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其他工程分包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严禁分包 分包施工单位为:/不可抗力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十五、保险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报人投保内容:(2)发报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3)承包人投保内容: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十六、其它(1)工程结算审核收费,基本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及本公司相关规定,核减追加费率按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5%幅度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计算,核增部分按文件要求由施工单位支付,施工单位支付部分由我公司从应付工程价款中扣缴;(2)质量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工程质量达到承诺标准后退还承包人;工期履约保证金,待工程按中标工期或业主项目经理同意顺延的工期全部完成后退还承包人;文明施工保证金,待项目竣工并达到承诺标准后退还承包人;项目建造师和项目班子到位率履约保证金,经监理和业主考勤,出勤率达到90%及以上后退还;施工现场项目建造师必须与中标通知书中的项目建造师一致,如不相符(除特殊情况经发包人同意外),发包人将中止合同,清退承包人,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扣罚全部保证金; 承包人须确实做好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所有进出现场的工程车辆必须按要求做好冲洗工作;(3)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4)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风险的解决方式参照湖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调价文件执行(详见湖建发〔2012〕76号)。但投标时综合单价明显高于市场价的人工及材料主材价不做同比列调增。(5)暂定价调整方法:1)材料及设备暂定价仅调整材料、设备价格,其他内容不予调整,材料及设备的签证价与暂定价之差计补差价,差价仅计税金;2)当承包人对暂定价未按设定的暂定价报价时,按以下方法调整:投标报价低于设定的暂定价时,按设定的暂定价为基数进行调整;当承包人的暂定价材料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暂定价时,按投标报价为基数进行调整。(6)保修金按总价的5%计算,贰年保修期满时,扣除已发生的修理费用,退还剩余保证金(不计息):五年内应义务进行保修,否则可以从同期工程款中扣除。(7)承包人应当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即:严格落实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或绿化、工地车辆行驶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且密闭无洒漏,中心城区禁止建筑石材现场开放式加工、全部使用预拌混泥土和预拌砂浆)。(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第四部分 维修工程质量保修书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示范文本”。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外包封面投标文件( 本)项目编号:建设单位:工程名称:投标书名称:(资格文件或技术文件或商务部分)投标日期:年月 日 投 标 单 位:(盖 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资格文件原件外包封面投标单位: 原件清单:(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5)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B证;(6)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7)湖州市区市外建筑业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8)湖州市区市外建筑企业驻湖分公司营业执照;(9)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10)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为准);(11)………………(请按10.2条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是(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名、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投标全权代表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发包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职务:____ ___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 月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工程名称:{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资格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 完工程质量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投标申请企业名称企业资质等级企 业 地 址联系电话申请报名工程名称报名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专业类别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情况投 标 申 请企 业 声 明:以上内容是本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一旦中标,中标无效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法人签名: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日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投标申请企业名称企业资质等级企 业 地 址联 系 电 话申请投标工程名称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情况投标截止日前有无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有无行政监管部门在限制期内通报限制投标。投标申请人有无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报名项目负责人市场行为信用情况投标截止日前有无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有无行政监管部门在限制期内通报限制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无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 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有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投 标 申 请企 业 声 明以上内容是本企业市场行为信用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 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日注: 1、根据(湖招管委[2006]1号)不良行为记录注明期限的以期限为准,未注明期限按一年计。2、不良行为及行政处罚情况,以公示、行政处罚开始之日算起。若行政处罚开始之日,不在近一、二年内且行政处罚期已满的,无须填写,否则均须填写。3、有不良行为记录和行政处罚的注明内容、时间、数量,未说明情况而直接填写“有”,则按最高分扣。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工程名称:{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姓名拟任职务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已承担在建工 程 情 况证书名称证号专业注册单位项目数主要项目名称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本公司决定参加  项目投标。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廉洁从业、诚实守信,特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决不发生以下行为:1.以他人名义投标,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单位资质投标;2.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3.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4.中标后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5.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背离投标文件及合同实质性内容的私下协议;6.其他违反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不以任何理由给予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以下好处:1.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给予回扣、感谢费、劳务费等各种名目的经费;2.报销应由上述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赠送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提供宴请、健身、旅游、娱乐等高消费活动;5.无偿或明显低于市场价装修住房。三、不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四、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派驻廉政监察组等机构的监督,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廉政文化进工程工作,加强廉洁从业环境宣传、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多种形式开展廉洁教育。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录入诚信档案的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作出处理。法定代表人签名: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日期:商务标部分投 标 函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的总报价中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元,我方承诺该项费用将专项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4、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月日开工, 年月日竣工,即 {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工程质量达到的目标为:。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中标造价的 ,计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中: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为%:¥ 万元;工期履约保证金为 %:¥ 万元;项目负责人到位率保证金为 %:¥ 万元;安全无死亡事故保证金为 %:¥ 万元;文明施工保证金为 %:¥万元),并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与贵方签订承包合同,并承担承包单位的一切义务和责任。8、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4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9、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0、项目负责人姓名 ,等级 。企业资质等级 。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投 标 函 附 录序号项 目 内 容约 定 内 容备注1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2施工准备时间签订合同后()天3误期违约金额( )元/天4误期赔偿费限额合同价款( )%5提前工期奖( / )元/天6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7质量标准合 格8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限额( )元9.预付款金额合同价款的( )%10预付款保函金额合同价款的( )%11进度款付款时间签发月付款凭证后( )天12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签发竣工结算付款凭证后( )天13保修期一年【表4-1】封面投 标 总 价 招 标 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投 标 人: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编 制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总说明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 页共 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1单位工程1.1专业工程1.2专业工程……2单位工程2.1专业工程2.2专业工程合计【表4-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汇总内容计算公式费率(%)金额(元)一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 × 综合单价)其中1.人工费 机械费∑(分部分项人工费 分部分项机械费)二措施项目费(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按综合单价计算其中2.人工费 机械费∑(技措施项目人工费 技措施项目机械费)(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按项计算其中3.安全文明施工费(1 2) × 费率4.检验试验费(1 2) × 费率5.冬雨季施工增加费(1 2) × 费率6.夜间施工增加费(1 2) × 费率7.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1 2) × 费率8.二次搬运费(1 2) × 费率9.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1 2) × 费率10.提前竣工增加费(1 2) × 费率11.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按相关规定计算三其他项目费按清单计价要求计算四规费12 13 1412.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1 2) × 费率13.民工工伤保险费(1 2) × 费率1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1 2) × 费率五税金(一 二 三 四) × 费率六建设工程造价一 二 三 四 五【表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表4-5-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表4-5-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主材(主材名称、规格)…………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注:本表仅适用于安装工程【表4-5-1-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表4-5-2-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主材计价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注:本表仅适用于安装工程【表4-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表4-6-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表4-6-1-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表4-7】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2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4夜间施工增加费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6二次搬运费7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限市政)8提前竣工增加费9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合计【表4-8】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2暂估价2.1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合计—注:本表以整体工程为对象进行计算,并列入为主的专业工程。【表4-8-1】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合计—【表4-8-2】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元)备注合计—【表4-8-3】计 日 工 报 价 表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编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一人工12人 工 小 计二材料12材 料 小 计三施工机械12施工机械小计合计注:本表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由招标人填写,单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计入投标总价。【表4-8-4】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2发包人供应材料合计注:本表项目价值、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费率由投标人自主确定计入投标总价。【表4-9】主要工日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工种单位数量单价(元)【表4-10】主要材料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备 注【表4-11】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一、评标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二、评标原则2.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评标;2.2、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3人(人数要据工程类别确定)以上单数。其中公开招标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邀请招标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不超过1人,其余为专家评委。2.3、参加评标的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招标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2.4、根据招标文件精神,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应对整个评标、决标过程保密,不得泄露;2.5、评标小组人员(以下均简称评委)应按规定的程序评标;2.6、评委在开始评标前,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对于报价特别异常的,由各评委商量决定是否进行实质性的评标;2.7、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按投标须知第29条;2.8、通讯工具管理:在评标期间,每个评委的手机都必须关机;2.9、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允许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指定地点,材料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评委完成评标时应如数、及时归还;2.10、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委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三、投标资格审查评定投标人资格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要求。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未达到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提供或过期的;(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外地企业无《湖州市区外地企业进湖备案表》的;(4)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在建工程的;(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正在被公示或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但在《投标单位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中不如实反映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正在被公示或在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有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但在《投标单位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中不如实反映的。(6)按招标文件第10.2条资格文件内容未提供齐全或漏项的。四、评标分值的组成通过评委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后,最终确定的有效投标标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的商务标评分。评标总分值由商务标得分确定,商务标权重为100%;五、商务标评定分值(100)1、有效标的确定  在评定商务标分值前,由评标委员会先对商务标初步评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作废标处理:1.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书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进行更改的;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1.3 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费率的取值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及湖建发〔2013〕130号文件相应费率下限值的;1.4 意外伤害保险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未按湖造价[2010] 14号文规定的相应费率取值的;1.5 规费、税金未《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规定计取的;1.6 商务标投标总价表上未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专业不符合要求或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造价员专用章按市政专业)。投标人可委托注册在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若为造价员编制的,必须由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同时必须提供委托协议书,未按要求提供的。1.7 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1.8 凡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平均报价(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在3家及以下时,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8%及以上,其投标作废标处理。按以上要求进行所有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去除废标后,剩余为有效投标。2、投标报价评审区间的确定  以招标人在商务标开标前,当场在下列A、B、C、D、四种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一种作为最佳报价:A、全部最终有效投标中的最低值;B、全部最终有效投标中的次低值;C、全部最终有效投标的平均值和最终有效投标中的最低值两者平均值;D、全部最终有效投标的平均值;3、投标报价评定各有效投标报价与最佳报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保留二位小数):K=(投标报价—最佳报价)/最佳报价*100%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100分;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0.1%,在总分上扣0.6分;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0.1%,在总分上扣0.3分。各投标人最终得分按:最终得分=商务标得分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报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至3人,并按最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  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最终得分最高的商务标报价评分相同的,取投标报价低的为中标候选人。报价评分相同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1、投标人报价表式应采用国标《GB50500—2008》、《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浙江省补充条款执行。2、投标单位在本工程商务投标报价时按规定格式要求,《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页上应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造价员专业章按市政专业)”其它按规定格式要求不变,未按规定的专业、内容填写、签字、盖章的,按废标处理。3、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投标人可委托注册在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但须提供委托协议书,否则按废标处理。4、工程量清单附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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