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兴桂中路道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兴安县兴桂中路道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兴安县兴桂中路道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县兴桂中路道路人行道改造工程,已由县发改委以兴发改字{2013}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兴安县兴桂中路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1180m,宽18m.人行道单边4m-7m(共2边)

合同估算总价:约1100万元

要求工期:100天 (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车行道改建为沥青砼路面,人行道改建为花岗岩面,及部分市政设施工程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市政工程 专业贰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4.1请于 2013 年 11 月 6 日至 2013 年 11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 时,下午 14时30分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镇文化路文化新城5楼住建局)。

4.2报名时需由专职投标员持卡及其企业技术负责人携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法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⑸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7)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职称证)、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须提供有效上岗证、安全员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及社会养老保险(2012年对账单,2013年1月至8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8)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为近三年2010-2012年来单项工程建设规模,800万以上的类似工程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工程竣工意见书)。上述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公章,同时必须携带原件备查及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方为有效)。

4.3桂林市(含十二县)企业可直接报名,桂林市外来企业,均按市住建【2013】64号《关于桂林市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我市从业管理的有关通知》及《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桂林参与招标投标人员信息核查表》的要求执行方可报名。核查表可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gljyzx.com/下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2013 年 11 月 6 日至 2013 年 11 月 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 时,下午 14时30分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镇文化路文化新城5楼住建局),专职投标员刷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及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7.开标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28日9时30分,地点: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镇文化路文化新城5楼住建局)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主任 联 系 人: 毛工

电 话:****-******* 电 话: 180*****382

招 标 单 位: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部门:兴安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

交 易 中 心: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3 年11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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