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九届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川西北展区展台建设采购公告

关于组织第九届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川西北展区展台建设采购公告



按照省政府要求,今年第九届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以下简称绵阳科博会)将举办四川省五大经济区展览,今年川西北生态示范区第二次作为独立展区组织参展,阿坝州作为轮值州,牵头负责川西北示范区展览相关组织工作。根据中共阿坝州科技局党组7月19日的会议决定,依据单位内控制度选择供应商。

一、展位情况

(一)展位区域和面积。

中国科技城—绵阳,展馆位于绵阳会展中心C馆。

面积: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净展览面积168平方米,展位尺寸:14×12米。

(二)展位经费。

展位搭建经费29万元,2020年底阿坝州财政预算本次科博会相关费用的支出。

二、参加采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8.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要求

(一)展位搭建要求

1.参展主题:创新引领?科技赋能?合作共享

2.展示内容:科技创新助推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展现四川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的“一干多支、五区协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精神,阿坝州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以来发展新思路,重点展示自主创新工作、创新发展成果,科技重大项目进展及生态发展成果等。

3.展区要求:展区分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和甘孜藏族自治州两个分展区,分展区面积一样大小、规格尺寸、装修相同。展台搭建大、小型显示屏,进行两州的宣传播放,设两个独立展区,设立展台,制作展示两州的宣传口号,介绍各自的发展成效和典型经验。

3.设计要求:(1)重点体现藏族和羌族文化标志性元素。(2)设计理念新颖,构思独特,布局合理。(3)突出展示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创新成果,科技新项目展示及生态发展成果展示。(4)充分运用现代高科技声光影像展示技术。

4.展台配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以实际设计及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序号

货物名称

配置要求

1

实物展台

实物参展不少于16个

2

LED彩色显示屏

LED彩色显示屏大型1个和2个小的,分别播放宣传阿坝州和甘孜州的科技创新成果。

3

扩音音箱

扩音音箱4对。

4

投影机

投影机2台(亮度不低于3000 ANSI流明),投影幕可利用构筑物。

5

网络配套

购买展馆或电信运营商的网络服务,接入互联网;

配置覆盖展区的无线路由器,并能服务不少于5台网络接入终端设备(计算机或移动设备等)。

6

展区配套

①地毯(地毡)、灯光、灯箱、造型、绿植、饮水等设施;

②中控室1个(配置必要的工作计算机及相关音视控制设备);

③储物功能(可以与展台结合设计,);

④洽谈桌椅不少于3套(每套1桌4椅),展台座椅不少于15张。

7

饮用水

负责提供参会人员的饮用水。

5,提交展台搭建方案要求

(1)要求参加搭建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展台的供应商提交《川西北生态示范区设计方案》及相关建设情况说明作为供应商的报名资料,提交资料按照相关政府采购的格式进行资料编写,相关设计内容详实、供应商基本情况明确,取得的成果可以核实。资料提交截止期为2021年8月8日。

(2)资料邮寄地址: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茸勒街21号,阿坝州科学技术局高新科?? 任小华? ****-*******? 邮编624000

四、采购方式

(一)由阿坝州科技局成立此次采购评审领导小组。

(二)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得分高者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确定的供应商立即签订《展位搭建委托书》。

五、售后服务要求

(一)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现场搭建经验且无违规(如展位倒塌、工伤及起火)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成交供应商需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单位联系售后服务事宜,现场须安排专人值守(1名主管,强弱电工作人员分别不少于1名,现场协调人员不少于1名,提供人员名单及在职证明材料)。

3.场内所有电器与线材需作防火断路处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展位搭建限高6米(含门楣字体),要求空间布局开放、通透,结构安全、节能环保。

5.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展位倒塌、起火等,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交货时间及地点,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与支付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单位向成交方支付合同金额40%作为预付款;项目经采购单位验收通过,在展会结束后采购单位及时向成交方办理60%尾款的支付手续。

(二)履约时间

1.8月15日前,各经济区要确定展区设计方案,并报组委会办公室展览展示部牵头单位审查。

2.按照组委会要求时间进场搭建,9月6日前完成展区搭建。

3.9月7日17:00前完成展品布置。

4.9月11日18:00后开始撤展,9月12日撤展完毕(供应商负责)。

附件:展位示意图

阿坝州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26日

附件:展位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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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州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展台 展区 博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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