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南路南延长线一期工程及路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南路南延长线一期工程及路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招标单位委托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南路南延长线一期工程及38路二期工程BT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南路南延长线一期工程及38路二期工程BT项目;
2、建设地点: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内;
3、工程规模:永和南路南延长线一期工程(里建大道-宁武小镇1号路段)1346.8×6.5m道路、排水; 38路二期工程(里建大道永乐路-永和南路段)816×45m道路、排水;宁武国防路修建工程(宁武小镇1号路-武鸣河宁武桥头段)3014×8m道路。(具体以委托人提供的图纸、现场实际地质状况、答疑纪要及最后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项目总投资约为3956万元。
4、招标内容(即BT承包内容):本工程的“建安”部分,即由投标人中标后负责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的部分投(融)资和施工期的建设、管理。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和监理工作等由招标人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投资商全额投资;
6、质量要求:合格;
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11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前;
8、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11月28日上午09时30分整;
9、开标(递交文件)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并通过工商部门年审,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投资及施工能力,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2、企业注册地所在银行或商业银行省级(或以上)分行金融机构地开标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的现金存款证明不少于人民币贰仟万元;
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投标人愿意承诺在中标后,将1200万元项目建设共管资金,存入招标人专门设立的共管账户;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06日至2013年11月12日(正常工作时间)。
2、地点、方式:请符合上述条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持单位介绍信,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身份证、五大员上岗证及在本单位缴纳2012年1月至今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要求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广西区外企业须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表》复印件,项目所在地(县、区或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4号楼(领峰A座)610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费250元/份(图纸费另计),资料售后不退。
四、投标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韦工 电话/传真:****-*******转611/****-*******
招标人:南宁华侨投资区建设投资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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