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园上城-1期-燃气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公园上城-1期-燃气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人:广州臻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公园上城-1期-燃气工程
3、招标项目概况:
3.1项目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增城区新塘立交
3.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立交上盖地块,东侧为太平五路,南侧主干道为新塘大道西路,西侧为南碱路。总建筑面积 853,740 平方米。本次招标一期住宅,建筑面积 206,439.32 平方米,共包含7栋高层。
3.3招标范围:本招标范围为项目所有管道燃气系统的安装工程,包括所有室外埋地及地面燃气管道、室内燃气管道、所有燃气管道阀门、紧急切断阀、燃气系统减压阀组、燃气(天然气)流量表及管道与设备油漆工程等,直至通过相关部门验收、通气。
3.4 标段划分及投标保证金:
标段数:1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标段号 | 合约分判 | 项目分期 | 标段范围 | 投标保证金(元) |
标段1 | 燃气工程 | 广州公园上城-1期 | 本工程仅1个标段,包含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 100000.00 |
如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则按如下要求交纳:
资格审查合格单位,需在截标前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若在截标前未能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将予以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没收条款: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发现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4、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计价方式:总价包干
6、评标原则:价低者得
多标段中标方式:无
多标段中标类型:无
价差控制比例:无
不合理价判定标准:最低价与次低价差额比例大于15.00%, 最低价与合理价比例小于92.00%
7、资格审查标准
下述指标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均按未入围考虑。
资格审查项 | 资格审查项标准 |
企业资质 | 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质,且资质需包含“公用管道安装GB1”等级,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满足国家关于管道燃气的施工要求。 |
企业成立时间 | 至报名截止之日成立1年及以上。 |
纳税人资格 | 投标人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资料(如: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戳记的《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主管税局同意其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等资料,提供上述资料的任意一种即可)。 |
工程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有3个或以上住宅燃气工程业绩合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封面、签署日期页、合同金额及工程范围页、送气验收资料等)。 |
财务状况 | 提供近三年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须包括负债总额、净资产额、营业额等重要财务指标,加盖施工企业公章。 |
其他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2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最近一年内在华南大区(广东、广西、海南、福建四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报名时须提供承诺书。 |
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5
说明:当满足资格审查标准的供应商数量超过上限,则依据资格审查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按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选择上限数量供应商入围(若排名并列,则均按入围考虑)。
8、供方奖惩措施
奖惩分类 | 等级 | 奖惩措施 |
无 |
奖惩措施仅在本专业分类下适用,奖罚措施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9、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 支付比例(%) | 备注 |
银行承兑汇票 | 100.00 | / |
10、弃标处理规则: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弃标,将暂停投标人在后续大区半年内的投标机会。关于弃标的定义: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当日起至合同签署完成之日内,放弃投标活动或撤回投标文件,视为弃标。
11、报名要求
在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下,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截止日前登陆我司招采门户网站(http://scm.crland.com.cn)进行报名,并上传完整的报名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均需盖章扫描件,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报名人报名资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取消报名资格。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声明》(附件)并出具《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附件),《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中载明的投标账号与系统报名账号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报名无效。
12、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9*****317
邮箱:liziyang31@crland.com.cn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1号邦华环球广场
13、其它: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并列入供方《不合格分册》,从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算两年内不得进行投标。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