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湖安置区二期泗维路北二段(含跨白马河桥一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明湖安置区二期泗维路北二段(含跨白马河桥一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明湖安置区二期泗维路北二段(含跨白马河桥一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明湖安置区二期泗维路北二段(含跨白马河桥一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崇发改投资[2013]10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兴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兴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崇发改投资[2013]10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009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崇州市经济开发区。
2.2 建设内容:拟新建全长500米,红线宽34.5米的沥青砼路面道路,并在道路红线范围内新建雨污管网、人行道彩砖,包括实施绿化、路灯安装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跨白马河桥一座,长约55米,宽22.5米。
2.3 计划工期: 10 个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设计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服务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 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必须是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具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设计Ⅲ组或以上资质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3.2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3 3.3 川外企业(注册地点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外)须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且无不良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11月7日至2013 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北京时间,下同)9:00时至12:00时, 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崇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崇州市蜀州南路1号二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鲜章)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资质证书副本;
(5)省外企业提供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


4.2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9日10时30分,地点为崇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兴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崇州市崇阳镇唐安东路225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向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富力中心714室


邮 编: /


联 系 人: 许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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