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
中秋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各投标人:
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拟采购一批端午节慰问品,欢迎有资质有信誉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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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采购项目要求
每份慰问品包含不少于5种不同口味不同风味月饼、不少于3种不同口味不同风味的麻饼(月饼不少于10个,麻饼不少于25个),共计重量不低于1500克。
四、投标保证金交纳有效期:2021年9月7日18:00前。
五、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1年9月8日10:30,江津区中医院负一楼中会议室。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9月8日10:30,江津区中医院负一楼中会议室。
六、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范围包含食品批发或零售。
(2)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经济文件
礼品配置清单表(含品名、规格、零售价等项目),必须盖单位鲜章。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附后),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者,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3、投标人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
4、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5、诚信声明(格式自拟);
6、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投标文件的装订
1、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正本、副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装订为一册,必须编页码和目录,用A4纸打印并逐页盖章。
2、投标文件要密封。密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密封处加盖公章。
(四)有关要求
1、各投标人只对本项目作唯一配置清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的;
(2)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且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
(3)投标文件不能完全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的;
(4)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样品;
3、超过规定时间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所产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供应商投标时不可改动配置清单内容,所供商品必须满足招标单位要求。
6、投标人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货物费、运输费、搬运费、退换货产生费用、保险、税务等一切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7、投标人需在2021年月9日7日18点前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0(大写:伍仟元整)(附电子回单),未中标者30日内退还,中标者作为履约保证金,至慰问礼品全部发放完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转入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账号:****************565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江津支行(投标保证金请注明项目名称)。
8、投标保证金非对公账户转账且未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逾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9、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资质审查原件,经审核合格后再予签订采购合同,若发现中标人弄虚作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
五、中标人确定办法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分标准如下(投标人提供样品):
每位评分人员对每个投标人打分分值为10分,其中礼品盒配置品种、数量合理性4分,口感口味6分。由工会会员代表对礼品进行评分后累计计算相应投标人总分,累计总分最高者中标。
(二)中标人因不可抗拒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且第二中标候选人的得分与第一中标人得分差额在5%(含5%)以内,第二中标候选人可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到第三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也可重新组织采购。
(三)投标供应商不少于3家,评标准则需满足医院采购项目内容需求。若不能满足要求,医院有权宣布本次招标流标。
六、投标人虚假投标、使用虚假材料、恶意方式质疑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细则:
(一)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采购单位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二)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本院在三年之内将拒绝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参与院内分散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以书面同时也可以现场或电话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
投标人应明确承诺:供应商本着诚实可信原则,投标产品属于国家正品,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不得提供假冒劣质、临期产品,提供质量合格证,否则以采购总额10倍赔偿。
(二)售后服务内容
(1)电话咨询;
(2)现场响应;
(3)免费送货上门,送货不及时或质量出现问题,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八、交货、验收和付款方式
(一)交货地点:中标人必须在2021年9月16日16点前,将全部慰问礼品送至总务科指定地点,收货人签字确认(含小什字、四牌坊、德感三个院区),不接受快递形式寄货自取。延期送货采购人可拒绝签收,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二)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方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的产品保证质量,并有完备的货物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
4、现场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采购方拒收。
(三)付款:中标人按实际送货量开具发票,招标人收到签字确认表、合同、发票后30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货款。一经发现投标人提供伪劣产品,采购人可立即终止供货合同,同时拒绝支付全部货款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九、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十、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投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十一、咨询电话
联系人:杜老师、杨老师
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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