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按照《四平市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制度》的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部署

  局制定下发了《2020年农资打假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四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的通知。制定了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计划。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符合标准的农资行政处罚案件一律进行公开。2020年我局组建四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市本级农业综合执法的依法治理机构建设和职能作用提供了保障。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明确,突出专项监管。一是制定下发了《四平市农资打假和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四平市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采取联合检查,专项双随机检查对涉及共5个县(市、区)97家经营门店及种子、兽药、定点屠宰等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了限期整改交办单,责成当地农业执法部门监督整改。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建立2020年抽查计划11项。跨部门联合抽查2个类别(生鲜乳和饲料兽药),计划比例超过10%。及时更新建立了82名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1406家。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目前已完成生11项双随机抽任务,检查结果已在系统填报公示。三是启动了“互联网+监管”平台,利用监督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监管事项认领了40条,实施清单数量45项,有监管行为的42项。行政检查行为100个,行政处罚1个。监管事项覆盖率76.19%。四是做好了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及时录入行政处罚信息。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局下发了《四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的通知。市县两级农业部门通过采取挂条幅、微信朋友圈、部门网站等方式广泛进行农资打假宣传。组织我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职工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总计166人,组织本系统参加司法部网络培训的79人。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时间节点和走进叶赫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农村群众法治观念。全市出动执法宣传车69台次,咨询服务点46个,印发宣传材料8700份,标语条幅120多条,现场、网上咨询1950人次。二是为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彻底杜绝涉企“四乱”,严厉惩治执法检查“微腐败”。让每一名执法人员都能熟练应用“我要执法”手机 APP。6月5日组织开展对本部门内所有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共计培训系统内执法人员达60人以上。

  (三)落实职责,狠抓农资监管。一是我局制定了《四平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责任分工表及三项配套制度,落实“12345+”制度体系,并在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在实际工作中,农业农村局按照三项制度责任分工、严格规范农业行政执法公正文明开展。二是制定《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四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规范用语》,不断提高基层行政执法队伍法治意识和职业素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利用双随机执法检查时机由局领导带队,对各(市)县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导。市县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取农资生产销售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11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95台次,检查企业和门店1937个次,入户倒查1037户次,抽检农资产品395个,查处案件29起,其中涉及侵权假冒伪劣案件2起。移交司法机关1起。有效地净化了农资市场环境,规范了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三、工作成效

  今年,针对农业行政执法改革过渡期间,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职责分工尚未理顺、综合执法能力偏弱等问题,一是市级督导检查全覆盖。充分利用双随机执法检查时机由局领导带队,对各(市)县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导。二是全方位宣传普及识假辨劣知识,向农资市场主体宣传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的重大意义和在疫情特殊时期,农资企业复工复产的注意事项,引导各类农资主体诚信守法经营。三是及时调度农资打假动态。疫情防控期间,从3月10日开始,我们及时采取了日报告、周调度、月汇总工作方式报送农资打假数据,针对大要案信息经“农资打假监管系统”报送。全方位掌握农资打假动态,保障农资市场安全。

  四、下步打算

  积极探索农业执法网格化管理新模式,按照“双随机”进行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坚决治理交叉执法、重复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决不允许任性执法。严格落实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并予以公示,明确处罚标准,防止随意执法、标准不一等现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开展督导和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惩处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我市农资市场安全稳定。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2日

  按照《四平市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制度》的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部署

  局制定下发了《2020年农资打假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四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的通知。制定了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计划。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符合标准的农资行政处罚案件一律进行公开。2020年我局组建四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市本级农业综合执法的依法治理机构建设和职能作用提供了保障。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明确,突出专项监管。一是制定下发了《四平市农资打假和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四平市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采取联合检查,专项双随机检查对涉及共5个县(市、区)97家经营门店及种子、兽药、定点屠宰等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了限期整改交办单,责成当地农业执法部门监督整改。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建立2020年抽查计划11项。跨部门联合抽查2个类别(生鲜乳和饲料兽药),计划比例超过10%。及时更新建立了82名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1406家。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目前已完成生11项双随机抽任务,检查结果已在系统填报公示。三是启动了“互联网+监管”平台,利用监督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监管事项认领了40条,实施清单数量45项,有监管行为的42项。行政检查行为100个,行政处罚1个。监管事项覆盖率76.19%。四是做好了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及时录入行政处罚信息。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局下发了《四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的通知。市县两级农业部门通过采取挂条幅、微信朋友圈、部门网站等方式广泛进行农资打假宣传。组织我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职工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总计166人,组织本系统参加司法部网络培训的79人。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时间节点和走进叶赫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农村群众法治观念。全市出动执法宣传车69台次,咨询服务点46个,印发宣传材料8700份,标语条幅120多条,现场、网上咨询1950人次。二是为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彻底杜绝涉企“四乱”,严厉惩治执法检查“微腐败”。让每一名执法人员都能熟练应用“我要执法”手机 APP。6月5日组织开展对本部门内所有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共计培训系统内执法人员达60人以上。

  (三)落实职责,狠抓农资监管。一是我局制定了《四平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责任分工表及三项配套制度,落实“12345+”制度体系,并在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在实际工作中,农业农村局按照三项制度责任分工、严格规范农业行政执法公正文明开展。二是制定《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四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规范用语》,不断提高基层行政执法队伍法治意识和职业素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利用双随机执法检查时机由局领导带队,对各(市)县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导。市县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取农资生产销售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11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95台次,检查企业和门店1937个次,入户倒查1037户次,抽检农资产品395个,查处案件29起,其中涉及侵权假冒伪劣案件2起。移交司法机关1起。有效地净化了农资市场环境,规范了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三、工作成效

  今年,针对农业行政执法改革过渡期间,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职责分工尚未理顺、综合执法能力偏弱等问题,一是市级督导检查全覆盖。充分利用双随机执法检查时机由局领导带队,对各(市)县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导。二是全方位宣传普及识假辨劣知识,向农资市场主体宣传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的重大意义和在疫情特殊时期,农资企业复工复产的注意事项,引导各类农资主体诚信守法经营。三是及时调度农资打假动态。疫情防控期间,从3月10日开始,我们及时采取了日报告、周调度、月汇总工作方式报送农资打假数据,针对大要案信息经“农资打假监管系统”报送。全方位掌握农资打假动态,保障农资市场安全。

  四、下步打算

  积极探索农业执法网格化管理新模式,按照“双随机”进行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坚决治理交叉执法、重复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决不允许任性执法。严格落实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并予以公示,明确处罚标准,防止随意执法、标准不一等现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开展督导和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惩处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我市农资市场安全稳定。  

四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2日

标签: 行政执法 农村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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