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广场路院区二楼装修工程、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东教学楼装修工程(一楼、二楼)监理招标公告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广场路院区二楼装修工程、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东教学楼装修工程(一楼、二楼)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广场路院区二楼装修工程、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东教学楼装修工程(一楼、二楼)由鹿城区发改局分别以2105-330302-04-01-293089、2106-330302-04-01-763229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建设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广场路院区二楼装修工程项目概况:工程位于鹿城区广场路183号皇家大厦二楼;总建筑面积约2567㎡;项目总投资约8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790万元。
2.1.2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东教学楼装修工程(一楼、二楼)项目概况:工程位于鹿城区学院西路270号东教学楼;按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600㎡;项目总投资约7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763万元。
2.1.3工程监理服务期: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工期,直至所有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并资料移交备案且办理竣工结算审核完毕至质量保修期结束为止。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范围内装修、空调、通风、废气处理、洁净、电气、气路系统、智能化、给排水、消防、家具安装等所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的监理服务,直至所有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并资料移交备案且办理竣工结算审核完毕至质量保修期结束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1个正在监项目
3.4 其他要求:①省外监理企业需具备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购买招标文件请提供企业介绍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6日14时30分,地点为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6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wmu.edu.cn/index.htm)及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官网(http://www.dentist.ac.cn/)上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 ********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065、****-********/158*****861
9.其他说明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分40分(明标),商务分60分(平均价法计算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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