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经济开发区小微企业孵化创业中心(二期)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木兰经济开发区小微企业孵化创业中心(二期)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黑龙江木兰经济开发区小微企业孵化创业中心(二期)项目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人:上海奉贤现代农业园区哈尔滨木兰分区管理委员会(哈尔滨木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公告时间: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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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G0114G21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龙江木兰经济开发区小微企业孵化创业中心(二期)项目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木发改审批[2021]62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招标人为上海奉贤现代农业园区哈尔滨木兰分区管理委员会(哈尔滨木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本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木兰经济开发区小微企业孵化创业中心(二期)项目
2.2建设地点:木兰经济开发区内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占地面积2910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525.11平方米。项目建设分A区和B区两个部分。其中:A区用地面积61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61.35平方米,新建7层孵化创业服务中心,建筑面积6989.35平方米;新建消防设备用房一座,建筑面积472平方米;B区用地面积2300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63.76平方米。新建厂房2栋,为一层建筑,每栋建筑面积4196.06平方米,建筑面积共计8392.12平方米;新建冷库1栋,为一层建筑,建筑面积3671.64平方米;建设厂区配套基础设施等。
一标段:A区新建7层孵化创业服务中心,建筑面积6989.35平方米;新建消防设备用房一座,建筑面积472平方米。
二标段:A区厂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三标段:B区新建厂房2栋,为一层建筑,单体跨度40米。每栋建筑面积4196.06平方米,建筑面积共计8392.12平方米。
四标段:B区新建冷库1栋,为一层建筑,单体跨度45米。建筑面积3671.64平方米。
五标段:B区厂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4计划工期:
一标段: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3月29日。
二标段: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3月29日。
三标段: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29日。
四标段: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29日。
五标段: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29日。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其中一标段:A区创业服务中心及消防设备用房;二标段:A区厂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标段:B区新建厂房2栋;四标段:B区新建冷库1栋;五标段:B区厂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一标段:********.04元;二标段:*******.61元;三标段:********.03元;四标段:********.35元;五标段:*******.5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资质条件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五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一标段:技术负责人1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施工员1人(土建专业)、质量员2人(土建专业)、安全员2人、标准员1 *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带*号的为可兼任岗位,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二标段: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施工员1人(市政专业)、质量员1人(市政专业)、安全员1人、标准员1 *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带*号的为可兼任岗位,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三标段:技术负责人1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施工员1人(土建专业)、质量员2人(土建专业)、安全员2人、标准员1 *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带*号的为可兼任岗位,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四标段:技术负责人1人(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施工员1人(土建专业)、质量员2人(土建专业)、安全员2人、标准员1 *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带*号的为可兼任岗位,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五标段: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施工员1人(市政专业)、质量员1人(市政专业)、安全员1人、标准员1 *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带*号的为可兼任岗位,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注: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简历表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承诺书,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3.3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3年(2018年8月-投标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注册账号下载相关档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为准)。
3.4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是"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查询" (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 被通报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17时00分至2021年9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09时3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时间、开标方式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1年9月22日09时30分。
7.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4其他事项:
①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②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③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86*****382
8.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招 标 人:上海奉贤现代农业园区哈尔滨木兰分区管理委员会(哈尔滨木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哈尔滨木兰工业园区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康顺街2号5层
联 系 人:任量
电话:****-********
电子邮箱:hljhl2020@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二期 创业 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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