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工程项目(施工四标段)
【施工】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工程项目(施工四标段)
一、招标条件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工程项目(BTJY07GCGK*******)已经由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胡杨河经开区(其他)备【2021】00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胡杨河市锦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工程项目(施工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1280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335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定制厂房及市政配套工程、高标准厂房及市政配套工程、生活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
BTJY07GCGK*******-04-01 |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工程项目(施工四标段) | 新建3栋5000㎡钢结构厂房及室外配套设施。(全套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施工工作内容。) | 220 | 施工单位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3年以上从事钢结构、网架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合格有效期内。 本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8月28日 00:00:00至2021年09月04日 19:30:00 2.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六、开标地点 第七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七、其他说明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 九、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胡杨河市锦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同辉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 | 贾超 | 联 系 人: | 赵星 | |||||||||
电 话: | 电 话: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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