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市兴达建材市场一期工程(Z3、Z4)招标公告

九台市兴达建材市场一期工程(Z3、Z4)招标公告

九台市兴达建材市场一期工程(Z3、Z4)招标公告

项 目 编 号:JTZHB-2013-58(S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台市兴达建材市场一期工程(Z3、Z4)已由九台市发展和改革局的九发改审批字[2010]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九台市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九台市房屋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9836.51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全部内容。

2.3 工程建设地点:九台市。

2.4建设工期:2013年11月30日至2014年8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以上(含贰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证B类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应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技术负责人为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外省施工企业需办理外埠企业入吉相关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7日至2013 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13 时至 16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吉林鑫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安全证(要求以上均为原件,查看后带走,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存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20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月27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三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台市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婷婷

电话:133*****68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鑫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九台市工农大街11号

联系人:侯冬梅 联系电话:155*****006

2013年11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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