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办事处过驾院小学艺术校舍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办事处过驾院小学艺术校舍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办事处过驾院小学艺术校舍改造提升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泰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27日16:4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9月10日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办事处过驾院小学艺术校舍改造提升工程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60.724663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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