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经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宁夏经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经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27日16:48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网上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28日至2021年09月0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34.98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侯忠元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379 | ||
采购单位 | 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88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哈志强****-*******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诚铭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朝阳大厦1-8-8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侯忠元151*****379 |
项目概况
宁夏经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NXCM2021(F)-002
项目名称:宁夏经学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或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 年 12月18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参与评分的投标报价取值按投标报价的94%计(即按投标报价扣除6%后计算。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5)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 545 号)文件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6)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注:(1)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其投标价格给予的价格扣除按较高比例扣除。 (2)本项目不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对本项目授权后可参加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3)需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具体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登录该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4)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材料;(5)具备有效期内的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8日至2021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
方式:统一发送邮箱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2)各投标企业发送报名信息至邮箱(********4@qq.com),并打电话告知。报名资料包括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印章一套并附相关联系人电话(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统一发送至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881号
联系方式:哈志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诚铭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朝阳大厦1-8-801室
联系方式:侯忠元151*****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忠元
电 话: 151*****379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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