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房建公寓段深圳坪山站公安派出所综合楼整治工程施工总价承包采购公告
惠州房建公寓段深圳坪山站公安派出所综合楼整治工程施工总价承包采购公告
1.采购说明
惠州房建公寓段深圳坪山站公安派出所综合楼整治已由广州局集团公司财务部立项批准建设,深圳坪山站公安派出所综合楼整治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厦深铁路公司公司成本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项目执行单位、采购人为广东铁路有限公司惠州房建公寓段,现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惠州房建公寓段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经段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现拟邀请集团管内具有建筑资质的非运输企业参与本项目采购谈判。
2.采购范围与内容
2.1采购范围:惠州房建公寓段深圳坪山站公安派出所综合楼整治工程施工总价承包
2.2 主要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主要内容及数量 | 招标限价 | 承包方式 | 工期 |
1 | 深圳坪山站公安派出所综合楼整治施工总价承包 | (1)深圳坪山站公安派出所综合楼外墙既有保温板全部拆除,使用混凝土抹面后按照公安相关样式进行涂刷油漆。 (2)一层、二层卫生间漏水严重需整体拆除重做。 (3)既有2根站台楼梯柱穿过房屋屋面及二层楼板,漏水严重,需在屋面与柱子连接处做好防水、防渗漏措施,并对屋面防水整体重做。 (4)对室内墙面全部重新涂刷。 (5)拆除正门钢结构门头及阳台,改造正门为平开式玻璃门,正门门口地面按照车站广场样式铺设大理石砖。 (6)封堵1楼走廊中部1扇门。 (7)二楼既有木板隔墙拆除,并按照派出所要求重新进行布局设置。 (8)对一楼、二楼走廊以明线方式对既有电线桥架进行整治,相关电照设施进行整治。一楼有2间通信、信息机房,在进行桥架整治时需通号公司进行配合。 (9)厨房窗户穿水管进行迁改。 (10)对院内地面平整进行整治。 (11)对室内门锁等相关房建设备损坏情况进行整治。 (12)既有2扇通透式围墙大门改造成不通透式大门,需满足消防车通行等要求。 | 484308元 | 包工包料 | 90 |
3.合格的“谈判申请人”
3.1对谈判申请人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资质要求:集团管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非运输企业。
(3)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业绩要求: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五年内完成类似工程。
3.2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工程师及以上,3年及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技术负责人职称工程师或以上,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至少3年,主管项目技术工作3年以上。
3.3 其他要求
(1)人员、设备、资金、资信等方面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资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要求;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未在国家铁路集团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5)未在广铁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6)申请人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一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是以谈判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的时间: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3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线上购买谈判文件,自行填写《谈判申请人登记表》(见附件二)后,随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的彩色盖章扫描件发送到crmscgz02@163.com购买谈判文件,电子邮件经招标代理确认后(联系电话:181*****600)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谈判文件电子版发出。
4.2谈判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谈判申请人须在购买谈判文件前将谈判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采购的谈判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响应确认
你单位收到谈判邀请书后,请于2021年9月3日16:00 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确认函请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确认函须加盖单位公章),邮箱地址:crmscgz02@163.com。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9月7日14时00分至2021年9月7日14 时3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7日14时30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5号亿达大厦10楼1003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谈判保证金
本次采购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9.其它
1)谈判时间、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另行通知。
2)谈判时,申请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被授权人应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参加。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 广东铁路有限公司惠州房建公寓段 |
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铁路生活区惠州二号办公楼 |
邮编: | 516023 |
联系人: | |
电话: | 0582-21207 |
采购文件联系人: | |
业务咨询联系人: | |
电子邮箱: | ********48@qq.com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5号亿达大厦10楼1003房 |
邮编: | 100036 |
项目经理: | |
联系人: | 朱工 |
电话: | |
电子邮件: | Crmscgz02@163.com |
广东铁路有限公司惠州房建公寓段
2021年8月27日
邀请书附件一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的关于(项目名称)采购的谈判邀请函,我方拟(参加/不参加)本次(项目名称)采购谈判。
特此确认。
谈判申请人:(盖单位章)
2021年8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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