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阳江市财政局的委托,拟就阳江市2014-2015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进行政府采购,现就采购标准是否具有倾向性、歧视性征集供应商意见,欢迎广大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公正、合理的意见。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阳江市2014-2015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本次招标分为A、B、C三个包,通过综合评审确定汽车维修资质的中标人。其中: A包:拟在市区范围选取定点维修企业十家,阳东县城范围选定维修企业二家,共十二家定点维修企业,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市直、江城区、阳东县、海陵区、高新区。 B包:拟在阳春市区范围确定定点维修企业八家,服务范围主要包括阳春市。 C包:拟在阳西县城范围确定定点维修企业五家,服务范围主要包括阳西县。 2、服务期限:定点维修服务期限为两年,即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3、定点维修车辆种类:本次定点维修的汽车种类包括:1)轿车;2)旅行车;3)吉普车;4)大客车;5)货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主要经营场所位于阳江市江城区及阳东县城范围内,具有经过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2013年度审验合格的《广东省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技术审查合格证》; B包:主要经营场所位于阳春市区范围内,具有经过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2013年度审验合格的《广东省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技术审查合格证》; C包:主要经营场所位于阳西县城范围内,具有经过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2013年度审验合格的《广东省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技术审查合格证》。 以上A、B两个标包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一、二类汽车维修资格、营业执照(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和税务登记证;C包投标人必须具有三类以上汽车维修资格、营业执照(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和税务登记证。 三、递交意见要求 1、递交时间:2013年11月8日至2013年11月15日(对外办公时间内) 2、递交地点: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意见形式:供应商可将书面意见按下列地址以传真或邮寄形式向我中心提交(请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我中心对提交的意见恕不答复,对其中公正、合理的意见予以采纳。以上资料不作为 质疑依据。 5、有关项目的进一步信息请留意本中心网站公告。 四、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联系人:林良欣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