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4号楼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竞争性谈判公告
某医院4号楼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医院4号楼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发光标志、铭牌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27日17:54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27日至2021年09月0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全盛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宋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全盛、崔大勇 |
项目概况
某医院4号楼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Q41-G3010
项目名称:某医院4号楼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某医院4号楼楼顶发光字制作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14日内完成工程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营业范围具有发光字制作项;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 供应商无三资(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无港澳台背景;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7日至2021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5.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截屏并打印加盖公章。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辽宁省
联系方式:宋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刘全盛、崔大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全盛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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