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医院东城院区应急中心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丽水市人民医院东城院区应急中心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丽水市人民医院东城院区应急中心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1 10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水市人民医院东城院区应急中心项目已由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发改项管〔2021〕273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08-331100-04-01-712555,建设资金来源:地方政府统筹,已落实。招标人为丽水市人民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73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553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11780 平方米。主要建设应急救治中心、应急保障中心和公厕,共设置应急转换床位100 床,共新增机动车停车位 352 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786 个。配套建设连廊、道路、 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景观绿化、幕墙和水渠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32440.51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28077.95万元(详见初步设计及批复)。

2.2 招标范围

丽水市人民医院东城院区应急中心项目(二期)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设备、医用专项工程采购与安装、工程资料管理、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为:

2.2.1工程设计

①工程设计

涉及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协助配合施工图预算、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以及各阶段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工作内容:所有施工图设计和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智能化、通风空调、电梯、装修、广场道路、绿化景观、室外照明、室外综合管线、交通设施、环境及卫生、绿色建筑、医疗工艺设计、医用气体、医用净化工程等医用专项设计专业以及医学文化、标识标牌等]、水渠改造、人防、外立面、中央纯水、辐射防护、物流传输、污水处理、实验室工艺、抗震设计、机械车位、厨房工程、交通标识标线、绿色建筑设计(节能)、市政(含桥梁及河道)、海绵城市设计、市政配套(电力设计配合、燃气设计配合、自来水、通讯)、特殊区域(如报告厅)光学、声学设计、外立面装饰、BIM技术应用(设计、施工、运维)等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包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的评审费、图审费及专家费)以及为完成相关施工图需要对招标人现有初步设计成果进行修改或补充完善初步设计工作。项目若涉及特殊专业性子项的,可由中标人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协作完成,设计费用不再增加。 要求进行限额设计(按初步设计批复中相应工程费用进行最高限价设计)、设计总协调工作等。

在初步设计修改完善或本项目所有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单位所有图纸均需招标人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工作。

②技术服务

提供设计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初步设计调整修改和完善;配合招标人组织实施设计相关的审查、论证等;配合完成与项目相关的各类审批及专家审查论证;配合完成工程报批报建工作;整个建设过程派常驻现场的设计代表;协助及配合招标人进行与工程相关的其他工作,确定编制预算及专业分包需要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

2.2.2材料设备采购:包括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包括电梯、医用气体管道工程、污水处理系统、防辐射屏蔽工程、医用净化工程、标识标牌、物流传输、供水供电及供气、机械停车设备、柴油发电机组等)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质保期内维修服务。不包含行政办公、医疗区域移动家具、医疗专用设备,高低压配电及高压外线工程等(具体以发包人书面文件为准)。

2.2.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如建筑、装饰、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外立面、建筑智能化、消防、人防、景观绿化、道路、综合管线、机电抗震设施、泛光照明、电梯、标志标线、给水、强电、围墙、大门等以及五通一平(含临时施工围墙、大门等)、水渠、桥梁、中央纯水、机械车位、厨房工程、小车物流传输系统等施工图范围内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等,还包括与周边市政的衔接工程、场地准备等临时设施工程(如包含施工前场地平整、障碍物清理、场地内河道水塘坑洼填筑、水渠改道、河道线型改造工程及桥梁、通至施工现场临时道路、招标人的现场办公等临时建筑的搭拆等)、工程保险等。但不包括燃气、华数、通讯、电力、自来水专业部门的专业配套项目施工。

2.2.4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做好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监测、标高及土方测量、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消防检测、CCTV检测等)、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全过程测绘、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及产权办理、工程移交等。必须由发包人委托的,发包人委托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其他由承包人委托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2.2.5总承包管理:组织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相关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招标或采购、工程移交、结算审计送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质保期的保修服务等。

2.3 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

2.3.1工期要求:建设期总工期9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主体结构工程必须在合同签订后470日历天内完工。含设计、施工、前期手续办理、档案归档、竣工验收备案等所有工期在内)。

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水渠改造、基坑施工图及±00以下地基基础施工图,并完成施工图送审工作;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结构、建筑部分施工图设计工作;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工作。

2.3.2 质量要求

① 设计质量要求: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并满足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的技术标准、设计规范。设计深度须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有关的要求。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及竣工备案要求。

②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确保“钱江杯”优质工程。

2.3.3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 具有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2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负责人须具以下资格条件:

3.3.1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

3.3.2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

3.3.3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已录入,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3.4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满足3.3.2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或3.3.3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条件要求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4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拟派,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丽水市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下载招标文件。

前期资料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0-SAdZQdruvmrxXrBfljA 提取码: aqd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29日 9 时00 分止,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07号,商会大厦五楼 )指定窗口。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人民医院

地址:丽水市大众街15号

联系人:陈圣捷

电话:****-*******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联系人:林波军、冯炜贺

电话:****-**************

公告发出时间:2021年8月27日

备案单位(盖章):

备案时间:2021年8月27日

附件:
丽水市人民医院东城院区应急中心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备案稿).pdf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docx
丽水市人民医院东城院区应急中心项目(二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备案稿).doc

标签: 总承包 二期 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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